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較早前發佈了2024上半年澳門罪案統計和執法工作數據總結簡報。上半年度的強姦個案高達34宗,較去年同期升幅達7成。
當局應採取積極的應對措施,尤其「對兒童的性侵犯」上半年已有13宗,本人促請政府及當局應重新檢視和修訂刑法,加強阻嚇作用以保護兒童,以及成立專責防治委員會,協同各部門透過課程引入、家校合作等方面築起保護網,以加強兒童的性別平等觀念和自我保護意識。本人亦建議政府制定相關法規及指引,以杜絕校園性侵事件以及職場性騷擾。
本人作為女性議員,一直較為關注性罪行的問題及婦幼權益。「對兒童的性侵犯」在過去20年來,個案數字一直攀升,至去年更高達36宗,達數據記錄以來的高峰。這些數據僅僅是警方成功立案檢控的數字,不排除在冰山以下更多因證據不足或難以取證的個案。
「對兒童的性侵犯」背後所牽涉的因素很多,即使在2017年對刑罰作出了修訂,增加了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範圍和刑罰,但相關個案數字仍然處於起伏不定的狀態,而且刑罰只是作為社會的最後防線,反映出不能單靠提高刑罰手段便能夠遏止傷害。對兒童的保護類同於對待家庭暴力一樣,除了零容忍,還必須要全社會通力合作。
自2017年修法至今,社會歷經了不少變化,有必要重新對相關刑法作出檢視和完善。與此同時,政府有必要成立專責策略小組或防治委員會,以凝聚跨專業力量更高層面制定各項防治策略,肩負落實「國際兒童權利公約」的功能。
例如建立有效通報機制,以監察和記錄性侵事件,收集數據以供社會觀察和分析、協同教育部門以及社會工作部門,攜手從教育和宣傳層面制定法規着手推動,透過正規課程引入,強化兒童在性教育、性別平等、自我保護意識等觀念,以及在家校合作層面、社區宣傳層面作推動,以加強全社會對兒童保護的認知。
另一方面,澳門過去一直沒有關於非禮、性騷擾的罪行,受害人只能夠自費訴諸司法途徑,直至到2017年刑法修法後方有公權力介入,但只僅限於具有身體接觸的非禮行為,並不包括非接觸式的性騷擾行為。
職場上常見的言語性騷擾,受害者往往因擔憂「飯碗」,又考慮到需要自費及漫長訴訟,往往敢怒不敢言。參考國內、香港以及台灣地區,早已經把言語、訊息等非身體接觸的性騷擾列為罪行,尤其是台灣地區更設有相關配套法規,例如通報投訴機制、企業防治規章、保障和調解機制等等。
本人促請政府應跟隨國家步伐,修訂刑法引入非接觸式性騷擾罪,並制定相關配套法規,從多方位預防及杜絕職場性騷擾。
*澳門經濟民生聯盟 Aliança de Sustento e Economia de Mac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