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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房屋商舖應具前瞻規劃減閒置

公共房屋商舖單位長期空置、招標頻率低的問題存在已久,無妥善運用和分配公共資源。據「公共房屋商舖公開招標資料」顯示,房屋局自2012年至2021年僅開展8次公開招標,而部分大型公屋群如青洲坊、石排灣距離最近一次招標已有五年時間。

梁孫旭*

本人認為,隨著新城A區的首批公屋最快可於2025年竣工,預料屆時會有不少公屋商舖,建議有關部門藉此契機從修法、機制上處理現存的公屋商舖閒置問題。

目前公共房屋商舖招租是以第28/92/M號法令《規範社會房屋建築物內從事商業活動之空間之批給、租賃及無償讓給》為法律基礎,循公開招標或直接批給兩種途徑進行。但上述法令自1992年頒佈至今已逾30年,有關條文已不合時宜,未能適應時代發展。以過往新冠疫情為例,即使政府已因應公屋商戶的經營壓力,於2020年及2021年豁免繳付3個月租金,但這並非長久之計。事實上,政府與商戶間缺乏溝通協調機制,無法因應客觀市場環境、商戶實際營運情況而酌情協商減租,不利於中小微企發展,亦凸顯整體機制欠缺靈活性,建議政府可考慮現時的社會環境、市場等因素,考慮研究修法的可行性,讓公共房屋商舖單位得以靈活運用。

同時,隨著新城A區首批公屋最快於2025年竣工,意味著整體商業規劃須提上日程。此前房屋局回覆本人書面質詢時提到,已委託機構進行《澳門新城A區北區及中北區公屋商業業態分佈及總量研究》,而《東區-2詳細規劃草案》諮詢總結報告亦重申新城A區北片區、中北片區以及中南片區,在住宅裙樓配套充裕的商業空間,以服務居住社區的配套式商業設施為主,形成社區商業,並提供支持中小企發展空間。本人建議,政府應藉新城A區的契機,以及基於上述研究結果,思考澳門公屋商舖的整體規劃,以及制定較靈活機制。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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