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本澳產業的發展和轉型升級,勞動市場展現新活力的同時,社會尤其關注非法工作的問題。目前規範有關行為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實施逾20年的《禁止非法工作規章》以及生效16年的《聘用外地僱員法》。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變化,這套制度已明顯滯後,既損害本地僱員和合法企業的權益,同時影響經濟的發展,期望當局適時作出檢討。
2025年勞工局針對非法工作中的過界、過職、黑工及自僱,共有668人次僱主及非本地居民被科處行政處罰,處罰金額逾600萬澳門元,平均每人次被處罰約9,000澳門元。有關罰款遠低於長期聘用黑工或安排過職工作所節省的人力薪酬與福利成本。這不但會阻礙本澳居民的發展空間,更會令那些合法聘用人員的企業陷入競爭劣勢,最終在市場上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性循環。
參考香港做法,2021年全面修訂《入境條例》,大幅加重僱用非法勞工的罪行,最高刑罰提升至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10年;同時,香港在建造業等高風險行業全面推行「工人註冊證」電子打卡系統,以科技手段極速核實身分。香港「重罰則、善用科技」的雙管齊下策略,有效提高了違法成本,具有借鑑意義。
因此,面對近年出現一些隱蔽性、流動性較強的非法工作,當局可考慮引入科技手段,極速核實身分,並同步構建更便捷的智慧舉報平台,提升打擊的力度,以全方位提升打擊非法工作的效率。同時,為了維護本地居民的就業權益及保障守法企業的公平競爭環境,建議當局應計劃全面檢討並提高僱用黑工及外僱「過職過界」的罰則。
另外,《禁止非法工作規章》當中涉及的「例外情況」的網上法律諮詢系統,指會將申請者的諮詢內容及文件通知治安警察局,以便有權限實體作出稽查,但目前是「諮詢」功能,且相關條文界線模糊,社會亦有聲音指《禁止非法工作規章》的例外情況缺乏清晰界定,例如有學術界反映,有外地學者擔憂,會因為參與學術答辯而被處罰,因此應對有關《規章》作全面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