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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在週三(20日)新聞發佈會上指出,現行《澳門供排水規章》已實施超過28年,隨著城市規模持續擴張,有必要更新相關技術標準以適應社會發展需求。新法規不僅確立供排水系統的核心框架,亦對再生水的使用作出明確規範,具體技術要求將透過行政長官批示另行公佈。
土地工務局局長黎永亮補充表示,再生水公共配水服務的具體範圍將由行政長官訂定。位於路環的再生水廠第一階段工程預計於2026年首季投入運作,屆石排灣公屋群及澳門大學將成為首批接駁用戶,新城A區的再生水管網亦已建設完成,未來將逐步擴展至其他區域。
至於現存已入伙的樓宇及舊區,因涉及現有供水系統結構及技術限制,加裝再生水管網難度較大,暫未納入強制範圍。有關再生水的具體規定將提前於今年9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