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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嘉豪中止職務一事上有政府介入」

議員蘇嘉豪的代表律師何睿智坦言,是次案件受到特區政府的干預,但他讚揚法官的裁決,又指對社運人士兼議員蘇嘉豪的指控標誌著法治的一次失敗。

無論蘇嘉豪在哪裡,政府都會干涉。何睿智以蘇被控加重違令罪而遭停職為例,表示特區政府對蘇嘉豪的施壓無處不在。他直言對蘇嘉豪在指控中受到的壓力,毫無疑問是從政治目的出發。而他本人受到的警告,更加是反映出澳門出了問題。
— 你為什麼會成為蘇嘉豪的代表律師?
何:有人將我的號碼給他,我就接手了這單案件。
— 其他律師有為你提供協助嗎?
何:所有都是我自己做的,到後來李奕豪加入,就是我們兩個一起處理。
— 蘇嘉豪和鄭明軒之前找不到律師為他們辯護,這反映律師憂慮辯護這類案件嗎?
何:這反映了澳門政府對基本權力的施壓。很多有能力的律師因為害怕而不接手這個案,真的非常遺憾。
— 在辯護過程你有特別小心嗎?
何:本案就是一宗政治檢控。自警方對此次事件提起刑事訴訟、但對其他更嚴重案件卻未有這樣做,便可以理解到了。檢察院的舉措也反映本次訴訟牽涉到政治層面,因此這是一宗特殊的訴訟案。我們深知這案四面楚歌,不是一宗普通的案件。
— 你的策略湊效嗎?

何:我們正在為一名議員和政治人士因為依從事實行動的這個行為作出辯護。律師的職責是將線索串聯和偏頗於一方,但這次不一樣。我們牢記著當事人具有莫大的公共責任。本案揭示了他們想要在刑事訴訟中維持的某種公共立場,因此我們的策略相對較簡單,只是陳述事實,以事實來說明他們應該無罪釋放。
— 你剛說檢察院的舉措反映了這是一宗政治檢控,你能加以解釋嗎?

何:對過程的調查和最後決定起訴,這是在其他類近事件中所沒有發生的。保安司司長曾經表示,對涉及政治色彩的案件作進一步調查是合理的。誠然,法律已有明文說明對集會和示威等權力的保護,但卻不是以平等的方式執行。檢察院建議科以徒刑來形造最壞的境況,然後就如現在發生的,判決是科以罰金,就順理成章說是司法獨立和不重罰,檢察院也就不會受到抨擊。因為感到存在迫害,我方未有傳召很多證人作供。證人應在自由的情況下、而不是威脅之下作供,。
— 對於檢察院本來建議科以徒刑,現在又不提上訴,你有何看法?

何:這是一個投機取巧的做法。大家對不科以徒刑很滿意,檢察院固然不會上訴。很顯然他們未有認真處理。
— 你對蘇嘉豪撤回上訴有何看法?
何:他也不想被定罪,現在留有案底和被罰四萬元。但最大的窘境關乎兩種公眾利益:返回議會,代市民發聲和爭取透明度;將本案提至終審法院,捍衛作為市民的基本權利。當中任何一個選擇都是可取的。
— 為何蘇嘉豪在最後一日才提出上訴,藉此應對檢察院可能的上訴?
何:如果檢察院提出上訴,我們也會上訴,因我們沒有不這樣做的優勢。當時仍然是刑事訴訟階段,而且須由立法會決定是否允許蘇嘉豪的重返議會,但大家也很清楚,一眾議員不希望他復職。若然不爭取他復職,會是沒有無意義的,我們不得不為他的清白和捍衛基本權利而鬥爭,只有這樣才不再有任何困境。其餘案件的內容我亦無以透露;我也不便評論其他上訴的目的(指的是就鄭明軒被判非法集會罪的上訴,以及法院以職能決定中止蘇嘉豪議員職務是否違法)。
— 既然案件原是一併審判,為何蘇嘉豪不選擇提起上訴?
何:因為這樣就繼續不能回到議會,所以我們才向法院撤回上訴。法官非常好,也同意了,這是一個創新的做法。好的不單是在廿四小時內批覆,而是允許一人繼續上訴。另一人維持原審。
—你真的相信會有機會改判無罪嗎?

何:我相信會。
—你覺得有其他勢力干預嗎?
何:我感到來自多個機構的龐大施壓。從政治人士、企業家和律師的聲明裡便可窺一二。權力和金錢的勢力對檢察院和法院構成莫大的壓力,在找代表律師方面同樣困難重重。至於法庭一方,我不認為其因受指示或壓力而故意採取某種取態。現在我們所有人,都將受制於壓力產生的影響。但這次我不認為有不誠實。
— 但你認為有影響嗎?
何:說完全沒有政治和社會壓力,是不可能的,這是人的本性。但我的確不認為法院的行為違反了權力分立。
— 為何蘇嘉豪和鄭明軒原被起訴加重違令罪,最後卻被判是非法示威罪?
何:我不便評論太多,因為牽涉到鄭明軒一方的訴訟。對我來說,我認為這是一個司法錯誤。這不一定是政治干預或違反權力分立的標誌。所有指控均由警方提出,而到最後我們卻被定為干犯其他罪名。嚴格來說,沒有太大分別。我正對蘋果辯護,裁決卻是關於梨子。
—蘇嘉豪案或令市民不再敢提出太多意見?
何:澳門已經有改變的信號,但是是往差的方向。隨著政治階層和政府體現在警方行動和立法草案上,對基本權利施以更大的鎮壓。一方面,對基本權力的削弱越來越明顯;另一方面,出現強調法庭獨立、權力分立和「一國兩制」的年青一代。我們這裡就有兩位青年做例子。他們誠實和受過良好教育,願為民生犧牲自己的權利,聲討行政長官的不當行為。我們都知道這兩個人都沒有做錯,但警方、檢察院和立法會都是錯的,因為他們實質並沒犯罪。這次是對各機構的一次考驗,而這次的成果是負面的,是既定權力和法治的一次失敗。
— 你認為北京有施壓嗎?
何:說實話,我不知道中央政府的機構在本案的角色是怎樣,但很肯定北京當局關注這次事件。我有一個應該不成立的意見,因為有一些矛盾點。澳門政府有干預,特別在中止蘇嘉豪的議員職務上。政府在其可及範圍內作干預,甚至損害立法會的自主權。
—蘇嘉豪被暫停議員職務是澳門政府所指使的?
何:我不知道是不是指使,但是干預是有的,我想也有施加壓力。你看看官委議員的行為就懂了。
— 可指出更多干預的例子嗎?

何:親政府人士的表態。
- 例如?
何:黃顯輝和高開賢向立法會提出針對蘇嘉豪的提案,反映出極大的愚昧、漠視法律和傲慢,激起了民間社會的回響。歐安利是當中的領頭羊,他很快便表態說,這提案違反法律所保障的生活方式。高天賜是唯一有實質行動的議員,起碼是一位少數有勇氣肯定事實的人,而且會抨擊其他議員和政府。只有這刻我們才看到這股勢力有所動搖。除此之外,經濟和政治勢力永遠與蘇嘉豪對立。強權和強勢總與一位由市民選出的議員對立,而這位議員力爭反貪、捍衛民主和法治價值,這不是很巧合嗎?反對他的人都很富有,很巧合吧?所以蘇嘉豪更應留在立法會裡。
— 你曾因所代表的案件而遭人毆打。這次的案件應該不是政府所樂見的,你有因處理本案而感到打壓嗎?
何:如果我怕,早在我2013年被人襲擊後就離開澳門了。我在剛開始幾天和立法會某些辯論裡間接感到壓力,也有人警告這案對我的職業生涯很不利,因為同時挑戰了太多人和事。我不認為該抱有任何顧慮,任何因而感到不自在的人都不想要成為下一個或者成為客戶。
— 這是一宗別具挑戰的案件嗎?

何:實踐向法院和澳門特區提出挑戰是一個非常疲憊的過程。我這樣做,也是為了成就蘇嘉豪和鄭明軒的偉大。這個過程的好和我所喜歡的,更多的是仍能在澳門的法律遺產中體現出分權制度。

蘇爔琳 20.0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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