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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力度落實電動車普及工作

特區政府日前公佈,將於今年5月1日起調整運輸工具充電收費,分別將中及快速公共充電收費的電能費用下調至每千瓦時2.98澳門元及3.44澳門元;另外,慢速充電的「非繁忙時間」亦由晚上11時提前至晚上8時開始。

李良汪 Lei Leong Wong*

推動包括電動車在內的新能源車輛普及,是本澳落實《澳門長期減碳策略》當中的重要部分。社會一直有聲音希望政府推出政策支援,終見政府聽取意見,下調車輛充電費用。特區政府近年雖先後制訂及推行包括經濟措施、充電設備,以及推動機動車輛轉型的政策與措施,惟本澳電動車數量仍未有快速增長。根據當局數據,截至今年3月31日,全澳電動車僅有9,189輛,佔註冊機動車輛的3.7%,佔比極低。當局對於此只一直強調,在新法例中已要求新建的公屋與私人樓宇必須配置車位充電設施,而新城A區所有地庫的停車場亦已預留,但對於本澳現存私人大廈安裝充電設施仍然困難重重,卻只稱私人樓宇應由業權人自行處理,無視現實存在的困難,是導致電動車一直未能普及的關鍵原因。

要有效推動電動車普及,政策上的適當傾斜及支援有其必要性。建議當局在減低充電費用的基礎上,應按照《澳門電動車推廣計劃》內容,研究並推出私人住宅大廈停車場安裝充電設備的先導計劃,並透過加大資助等鼓勵措施作為利因,提升居民使用電動車的意願。

另外,現時私人樓宇安裝充電椿,涉及法律、工務範疇等多個職能部門以及公共服務專營機構。相關工作不單止分屬不同部門、不同司級領域,甚至涉及專營機構。可以想像,以本澳現時行政程序的流程,居民要申請安裝一個充電椿有多困難。建議盡快建立與電動車普及有關的跨部門工作組,系統化統籌及落實相關工作。包括透過法律層面簡化申請程序,以及研究透過修改《民法典》與《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等相關法律,完善不同登記屬性的車位在申請時所遇到的各種障礙,落實「私人為主、公共為輔」的充電模式,為推動電動車普及工作提供更良好的前提條件。

*民众建澳聯盟 Aliança de Povo de Instituição de Macau (A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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