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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迅波被捕嚴重打擊《濠江日報》

據本報接觸到的消息人士稱,截至10月底,《濠江日報》已辭退了6名記者,只剩下兩名記者和兩名排版維持最低限度的編採運作。有前員工表示,在伍迅波加入報社後不久,今年8月份,報社已辭退了6至7名員工,其中大多數是行政和財務人員。然而,當時這些職位由伍迅波的「親信」填補。「伍迅波的人取代了他們,而這些新員工全部都被保留。」

陳思研 Viviana Chan 、 王美美 Mei Mei Wong

《濠江日報》副總編輯許旭向本報記者表示,報社最近裁員是因為他們的印刷版已從過去的16頁減少到4頁,因此所需人手較少。報社又指,他們已經向新聞局通報了有關情況。《澳門平台》亦曾向新聞局查詢。新聞局表示,根據《出版法》第15條(出版登記)第3款的規定:(刊物)如經登記的資料嗣後有變更,應在發生之日起15天內通知新聞局,又指「《濠江日報》在10月下旬致函新聞局,通知本局該報從111日起,『將原來的出紙由4張改為1張』。」團隊的精簡自然會對編輯工作造成影響。據本報了解,《濠江日報》的網站每日仍有更新,但其社交媒體則沒有,而最近一次更新是1029日。

 

勞資談判

一名在10月底被解僱的員工表示,「解僱通知要求員工立即離職」,又指條件並不公平:報社問其中一名員工可否不要補償金,而且補償金的計算也不符合法律規定。在員工向財政局和勞工事務局釐清規定後,雙方才達成共識。「最後經過兩、三次談判,他們才願意退還被扣除的金額。」

而許旭接受本報採訪時,雖然承認在伍迅波被捕後有一些人離職,但否認大規模裁員。他又強調,完全遵守了法定程序,不存在無理解僱或欠薪的情況。

《澳門平台》曾向勞工局查詢有否收到《濠江日報》員工或前員工的投訴,得到的答覆是沒有。勞工局指,「關注勞資情況,暫未接獲該公司僱員的投訴個案。為保障勞動權益,倘僱員認為自身勞動權益受損,請向勞工局作出反映,局方會依法跟進及處理,以保障僱員的合法勞動權益。」

 

由兒子接管

伍迅波於今年9月因涉嫌與多宗金融詐騙案有關而被捕。不過本報證實,伍迅波在今年828日,亦即被捕之前,已將其在《濠江日報》母公司新濠江報業集團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給其子伍施令。

金融欺詐

伍迅波自9月以來一直被羈押候審。她曾就此提出上訴,但被中級法院駁回。羈押候審意味着有強烈跡象表明,她涉嫌干犯可被判處三年或以上監禁的刑事罪。

伍迅波涉嫌參與跟澳門華人銀行相關的金融詐騙。該銀行56%的股份由國有企業南粵公司持有,其他主要合夥人包括黃嘉豪、何漢剛、何漢昌、何漢光和林家偉。南粵公司扎根澳門多年,並有參與一些大型項目,如澳門大學校園、青茂口岸和澳門新批發市場。

調查源於有人用虛假的建築合同向銀行申請貸款。據本報得悉,銀行有派員工到地盤現場核實合同信息,所謂的「工頭」會向該員工進行介紹,但實際上並不打算進行施工。

除伍迅波外,另一名女商人和另外兩名銀行高管也被羈押候審。而第三名涉案的銀行員工,即合規部主管,因為調查顯示他曾不建議批出貸款,所以現時是保釋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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