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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迅波案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女商人伍迅波、另一名澳門女商人,還有兩名銀行最高級的管理人員疑因詐騙而被羈押。受影響的銀行疑是澳門華人銀行,雖然調查仍在繼續...據《澳門平台》獲悉,當局正在調查其他潛在涉案人士,「當中一些人已經在逃」,而多宗相關案件「涉及金額總數超過十億澳門元」。

倪熙晨 Nelson Moura 、 古步毅 Paulo Rego

上週被拘留的《濠江日報》股東 、女商人伍迅波只是多宗金融欺詐案的冰山一角,而這些案件直接影響到的銀行是澳門華人銀行。這銀行主要由南粵控股持有。南粵是一家國有巨頭 ,與廣東省政府關係密切,也涉及澳門的大型公共工程項目:澳門大學校園、青茂口岸新邊檢大樓或澳門新批發市場。

調查圍繞偽造建築工程合約。嫌犯出示偽造的特許合約,向銀行申請工程貸款。銀行對資料進行核實,「工頭」會在現場接待銀行職員,向他們展示地段並解釋項目內容。但事實上,根本就沒有合同,也沒有建築工程。

司警和檢察院仍在調查多名人士。但從目前已知的情況來看,檢察院將調查「多宗相關案件;有的涉及5億澳門元,其他分別涉及3億、1億澳門元不等」…總而言之,「涉案總額超過10億澳門元」。

除了這兩名女商人和兩名銀行高管之外,同案還有另一名嫌犯:合規主管,但他的情況不同。 一位法律界人士解釋,雖然他也在接受調查並被列為被告,但事實是 「因為他對貸款作出了否定意見」,所以他在保䆁候審。

不聽合規部門建議而簽字同意貸款的兩名高管也被還押候審。一位在銀行業有豐富經驗的管理層對此事表示驚訝:「很難理解他們怎麼會不顧合規部門的建議,冒險批出如此大額的貸款。雖然在澳門商界,由於大多數人都是互相認識,商人有時會基於在澳門或某間銀行的紀錄而被認為是特別可信,但業內有明確指示,不應該發生這種情況。」

自 2015 年以來,廣東南粵集團透過其在本澳的子公司持有澳門華人銀行 56% 股份。根據政府公告,其他主要股東為黃嘉豪、何漢昌、何漢剛和林嘉偉。

或有其他相關案件

《澳門平台》聯繫到的一名法律界人士,他認為引渡條例可能會被考慮,「如果能夠證明,雖然案件發生在澳門,但在內地準備和策劃。」另一方面,他認為,「對兩名女商人和兩名高管的拘留表明,檢察院傾向於犯罪集團的論點」。因為相關犯罪的刑期較長,超過十年監禁,所以「較容易批准羈押以及特殊的調查手段」。

《澳門平台》曾聯繫檢察院和司警,要求確認對涉案人士的指控,但在本報截稿時仍未收到回覆。本報也聯繫了澳門華人銀行,但同樣未能得到回覆。

被問到該銀行的審計和監管過程時,金管局透過新聞稿僅表示沒有相關資訊可透露:「根據現行法律,澳門金融管理局有責任監管澳門的金融機構,本地金融體系一直保持高度安全和穩定,資本和流動性充足。另一方面,金融機構一直正常運作。」

犯罪集團詐騙多家銀行

與此同時,與一個大型犯罪集團有關、涉及偽造文件和金融詐騙的數百宗案件,已開始審理。這些案件與虛假的建築工程合約無關,而是作案人透過偽造收入證明和銀行紀錄來對按揭重新估價,澳門和香港有多家銀行懷疑受騙。

案件的知情人士表示:「畢竟,與一般的印象不同,澳門人也會賭博,也會積累債務。」為了償還債務,他們會接受向銀行抵押物業的建議。詐騙集團頭目則從獲得的貸款中,收取一定比例的收益。

銀行收到的是偽造的銀行紀錄和貸款人收入證明副本。鑑於銀行職員對詐騙集團頭目的信任,職員按照慣例沒有檢查原件,並為這些文件的副本蓋章。

儘管在數以百計的相關案件中,「沒有任何關於貸款未能償還的消息」,但在比較大的案件中,涉嫌與犯罪團伙有關是顯而易見的。事實上,一位熟悉這些案件的法律界人士表示,「大多數情況是宣告貸款申請人無罪,因為他們能履行有關分期付款,也聲稱從不知道偽造文件的事」。

Tags: 澳門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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