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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托兒所監督機制 修法調升照顧人員比率

早前一名幼童於托兒所午睡後出現異樣,送醫後搶救無效死亡。事件引起社會的高度關注,以及引發對托兒所監管制度的熱議。

羅彩燕*

事件令人感到痛心,促請有關部門除了應全面檢視現行監管模式、檢視現行托兒所運作手冊外,更要修改相關行政法規,具針對性地加大對受資助托兒所的資源,以調升托兒服務的師生或保育人員比率至1:5,令幼兒能夠得到充分的照顧和保護,為確保幼兒成長所需的安全、信心和關愛創設有利條件,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回顧2018-2022年托兒服務規劃方案中,有關部門根據委託機構調查所得,指大部份托兒服務需求在於入學前準備、培養幼兒的自理、同齡社交能力等,而因家中無人照顧幼兒而使用托兒所服務的情況則僅有一成多(12.4%)。故有關部門的規劃主要集中於因應出生人口而增加入托名額、年齡分配、幼兒教育等方向。然而,對於需要倚賴托兒服務作全面照顧的家長來講,在規劃的定位、服務配置和個別照顧上,對一歲以下幼童均不太合適和有利。

澳門的入托比率相對其他地區較為高,但隨着出生人口下降,有關部門在監管以及規劃上應該促使托兒服務更趨向專業化及個別化的發展。目前托兒所照顧人員比率維持在1:8左右,但一些鄰近國家和地區的法規標準已經率先調升至1:5,尤其在市場競爭之下有一些托兒中心更以照顧比率1:4作為宣傳賣點。相比之下,澳門托兒服務則尚有許多進步和優化的空間。而另一方面根據現行法規,僅要求每間托兒所至少配備一名專業護理或完成社工局指定培訓課程的健康照顧員,在實踐上往往難以確保幼兒的照顧和安全。然而,在新一輪的托兒服務規劃當中,對人手調整並沒有太大着墨,促請政府長遠應該調整現時關於托兒所的運作的行政法規,並且加大資源資助以調升照顧人員比例,尤其是透過資助增加健康照顧員的名額要求,優化人手照顧一歲半以下幼童的需要。

要提升澳門婦女生育意願,其中一項工作必須要優化托兒照顧服務,畢竟並非所有雙職家庭都有足夠經濟能力聘請保姆或者幸運地有長輩幫忙。因此,促請有關部門在制定2023-2025的新一輪幼兒服務規劃時,應該顧及少數家庭的服務需要。

*澳門經濟民生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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