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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以科學人道手段解決流浪動物問題

羅彩燕 LO CHOI IN*

流浪貓狗問題一直受到爭議,不論是否喜歡貓狗,流浪動物問題都是我們社會必需要面對的公共問題,前民政總署自07年起推行流浪貓TNR計劃,即以「捕捉、絕育、放回」,取代人道毀滅。

從源頭管控流浪動物數量,並成功將近二千隻流浪貓絕育放回,期間人道毀滅量大減,當時對控制流浪動物的數量具有一定成效,但計劃於15年突然間終止,緊接而來16年通過動物保護法,有關當局卻開始大開殺戒,沿用過去並不人道的「人道毁滅」,奪去數以千計貓狗的生命。

特區政府以及市政部門付出相當的努力,透過大量人力物力去治理城市流浪動物問題,但卻得不到掌聲,反而引起社會上愛護動物人士及團體的垢病,作為文明城市,採取捕殺方式,對於愛護動物的市民來講,既憤怒又難過,即使對於不喜歡貓狗的市民來講亦不能接受,因為捕殺手段效率低下,連治標不治本都算不上。歸根究柢,在於有關當局對治理手法過於單一及守舊,以現時政府部門以捕捉和撲殺的手法,遠遠未能追及遺棄或流浪動物幾何級的生長速度,不少團體及學者都批評效果未如理想,未能夠適應城市發展和變化。

延伸閱讀:市政署: 經法律分析後餵食流浪狗不構成遺棄動物

本人在議會內多次強調「與其浪費資源殺害,不如善用資源更有效率地對待」,重啟TNR計劃,是民間一直期望的良策德政,亦已經被科學證實是更人道更有效地控制流浪動物數目,更加被多個國家和地區使用,而且本澳民間救護動物機構亦一直在力所能及的範圍下默默推行TNA(捕捉、絕育、領養)。故此,本人促請特區政府應重啟TNA/TNR,並且要更進一步考慮透過官資民辦方式與民間機構合作,資助民間機構重啟狗隻TNR/TNA/TNVR(捕捉、絕育、疫苗、放回)。配合特區政府現時一系列的流浪動物管理工作,多管齊下,必定能夠更加有效控制,甚至能夠大大降低流浪動物增長數目。

與此同時,羅彩燕議員亦促請特區政府能夠考慮長遠於路環或遠離民居的地方,預留土地空間用作規劃做流浪動物收容設施,批給予本地動物保護團體去運作。

*澳門經濟民生聯盟 副主席
Vice-presidente da Aliança de Sustento e Economia de Mac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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