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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日本國家安全決策的最高指導方針,《國家安全保障戰略》定調了外交與防衛的總體方向;《國家防衛戰略》取代過往的《防衛計畫大綱》,劃定未來十年的防衛目標與構建路徑;《防衛力整備計畫》則替代傳統的《中期防衛力整備計畫》,負責規劃具體的裝備採購項目與經費編列。
新版安保三文件的核心內容在於重新評估周邊區域安全環境並調整相應的資源分配。文件中將中國的軍事動向定性為戰略上的重大挑戰,同時評估北韓的飛彈技術發展與俄羅斯的軍事行動對區域秩序造成的衝擊。為提高嚇阻效能,三文件正式確立日本得具備攻擊敵方飛彈基地與指揮設施的「反擊能力」(Counterstrike Capabilities)。
日本政府在文中說明,該能力的行使仍須符合國際法規範,並恪守「專守防衛」原則,僅限於國家遭受武力攻擊且滿足武力行使三要件時方能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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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財政與資源編列方面,三文件訂定明確的預算增長目標,規劃於2027財政年度前,將防衛相關預算提升至相當於國內生產毛額(GDP)的2%水平,使其與北約(NATO)成員國的國防支出標準相符。
預算增長重點聚焦於遠程打擊飛彈(Stand-off Missiles)的量產與獲取、統合防空飛彈防禦系統(IAMD)、無人載具的引進、指管通訊網路的韌性強化以及彈藥儲備與設施抗損能力提升。
這標誌著日本防衛結構從傳統著重於近程防衛,過渡至兼具戰術反擊與長程嚇阻能力的架構,並繼續維持在和平憲法體制下的基本戰略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