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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文本建議將產假調升至90日,其中30日可提前享受;政府並將向合資格的中小企提供最多20日的產假薪酬補貼。
年假方面,建議設立隨年資遞增機制:每滿2年增加1個工作日,上限為12日,藉此逐步提升勞動保障並與國際接軌。
針對缺勤計算問題,勞工局澄清合理缺勤原則上不影響年假享受及年資計算,僅不合理缺勤不計入年資,明確了計算標準。
關於產假補貼,當局重申僱主需按日常發薪時間向僱員支付薪金,隨後可透過網上平台提交報名表、薪酬單據及銀行轉賬記錄申領補貼,流程已大幅簡化,方便企業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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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局方確認新法同樣適用於外地僱員,其權利義務與本地僱員一致;若外僱獲續期,亦可按年資享有年假遞增待遇。
對於有意見建議調升年假下限(至7或8日)或大幅提升上限(至22日),局方解釋,前期調研顯示僱員普遍期望增加假期,但中小企則擔憂經營壓力。經參考香港、新加坡等地規定並結合本澳實際情況,目前暫維持「下限6日、每2年增1日、上限12日」的框架,但歡迎社會各界繼續提出具體建議。
當局總結,待公眾諮詢結束後,將梳理及吸納各界意見,完善修法細節並盡快進入立法程序,以推動澳門勞動關係的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