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立法會選舉將於9月14日舉行,而禁止宣傳期已於本週五(6月27日)開始。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盛銳敏表示,選管會將要求各候選名單報備競選活動期間舉行的活動,以及派發的宣傳品清單,包括數量與價值等細節。此舉旨在方便選管會與廉政公署共同監督,並向候選名單提出建議。
盛銳敏指出,候選名單需分別報備向公眾派發的宣傳品、競選集會中向支持者派發的物品,以及參與競選活動工作人員所使用的物品。他透露,相關工作正按序推進中,預計在選管會公布正式接納的名單後,候選名單即可提交相關報備表格。
盛銳敏強調,在禁止宣傳期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進行競選宣傳,亦不得透過簡訊、電話等方式呼籲公眾支持。這包括不應發布涉及競選宣傳的內容,也不可再轉發或置頂早前的相關新聞或消息。
對於現任議員身份的候選人,則必須遮蔽辦事處面向公眾位置所張貼的候選人圖片及宣傳影片。然而,候選人可繼續履行議員職務,出席公開活動或接受傳媒採訪,但所有內容均不應涉及競選宣傳、參選政綱及選情等資訊。他提醒各方可瀏覽選舉網站的「問題集」,以充分了解相關規定,避免不慎觸犯法律。
另一方面,盛銳敏提到選管會至今未收到任何有關上訴的訊息。針對本屆立法會選舉參選組別數量較以往減少,可能影響居民投票意欲的提問,盛銳敏回應指,選管會的職責是依法推進各階段的選務工作,為選民創造最大便利條件,並做好宣傳。他期望全體選民能積極參與9月14日的投票,選出直選及間選議員。
此外,早前有5名人士涉嫌以金錢或其他利益誘使他人簽署立法會選舉「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並已被採取多項強制措施。對於廉政公署和檢察院是否提供了進一步訊息,盛銳敏表示,執法單位和偵查當局對任何刑事個案均屬獨立調查,且偵查工作受司法保密限制,因此選管會不會知悉案件的具體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