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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已完成相關法規草案討論,新規將於7月15日生效,最快7月16日開放申請。津貼發放對象主要針對2025至2027年間出生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幼兒,每名幼兒可獲發出生年度及之後兩年津貼,共3年。
此外,2022至2024年間出生、未滿或剛滿3歲的幼兒亦可申請,視情況獲發1至3年津貼。父母可透過「一戶通」提交申請,最遲須於幼兒出生翌年6月30日前提出。
新申請獲批後,津貼將於60日內以銀行轉帳發放;符合續領條件者,社工局將主動核查,並於次年第二季撥款,無需重新申請。若幼兒由受政府資助機構照顧,或其監護人為相關機構負責人,則不符合領取資格。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津貼主要用於應對育兒剛性需求,緩解家庭經濟壓力。此為臨時措施,具體實施細節以法規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