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次修法旨在推動大健康產業及「醫療+旅遊」的發展,完善對私營醫療機構的監管機制,並在醫院和診所准照之外增設日間醫院類別,為提供更多元化的醫療服務創設條件。
本身是醫生的議員陳亦立認為,法案是適應澳門實際所需,新類別可作為補充,進一步滿足社會需求,在推進大健康產業發展之餘,亦能為醫生、護士等醫療相關專業人士提供就業選擇。「澳門地方小,兩間護理學院每年都有人畢業。我們有收到反映,在求職時不容易找到理想的職位。如有日間醫院,是多一個出路,不論是醫生還是護士。」
聖若瑟大學澳門社會發展觀察中心行政主任郭駿謙認為,法案生效後,國際一些知名的醫療單位可通過日間醫院模式進駐澳門。「例如香港知名的私家醫院,可以考慮在澳門設立一個分支。」
聖若瑟大學健康科學學院院長何鍾建亦認同,日間醫院的引入有正面作用。他提議,相關醫療設施的設置應按社區人口比例分佈,「否則會有資源重疊」。
他又認為,未來的日間醫院可考慮先在社區提供復康及老人健康等服務,一來與鄰近地區的醫美方向錯開發展,二來是澳門無日間醫院先例,社會可以先積累經驗,待運作成熟後進一步為其他地區的人士服務,發展成醫療旅遊。
如果制定了法律,但沒有地方可以符合法律的硬件要求的話,其實沒有意思。
陳亦立 立法議員
空間及配置要求
各受訪者都提到,適合營運日間醫院的地方至關重要。按諮詢文本建議,日間醫院場所的實用面積最低為500平方米,至少需設置5張非住院病床,且必須要有候診區及診室、藥房、掛號處、後備電源系統等。同時,私營醫療機構僅可於商業用途、寫字樓用途或社會設施用途的場所內運作。
何鍾建指出,如日間醫院設有手術室,還須同時配備手術後復甦室,同時要有空間處理醫療廢物,並考慮緊急供電等問題。陳亦立指,有業界聲音擔憂,現時在澳門不易找到能符合有關面積要求的商廈。「如果制定了法律,但沒有地方可以符合法律的硬件要求的話,其實沒有意思。」
長遠規劃與願景
新模式要得以發展,除了需要合適的空間外,可能還需要跨部門協調。郭駿謙認為,政府在計劃發展大健康產業時,會考慮市場,「至少多了這個行業,多了這些人可以進入這市場,令這餅做大了,然後才是進一步為特區政府增加長遠收入」。
陳亦立認為,除上述諮詢文本提到的要求外,政府亦提議擔保金為125萬,業界有聲音擔心門檻較高,因此有建議提出按不同規模分級,多方位考慮不同的投資者和醫療需要。他又強調,日間醫院要定位清晰,「不希望變成一間平民診所,跟私家醫生搶生意」。
何鍾建亦認為,政府需對整個發展有通盤考量,亦不能任由市場完全主導。他提到,今次的文本建議,具備兩名或以上註冊醫療人員的場所須取得私營醫療機構,即不再允許以共用醫務所的方式進行新登記,法案生效前已開始執業的兩人共用醫務所則可繼續營運至執照註銷或失效為止。「多了規範,政府當然覺得是標準化了,但對民間來說,可能成本又上漲了。如果未來日間醫院有一定成績,這會否變相擠壓這班醫生?」
至少多了這個行業,多了這些人可以進入這市場,令這餅做大了,然後才是進一步為特區政府增加長遠收入。
郭駿謙 聖若瑟大學澳門社會發展觀察中心行政主任
他總結指,日間醫院的發展需要跨司跨範疇共同協調規劃,當中除了人才培養、硬件要求,還有招商引資、設施分佈及定位等等。他又強調,社會要明白這產業的成長需時數以十年計。「這是長線投資,回報是在未來。即使吸引不到外地的資金來澳,起碼對本地居民的健康福祉也有好處。」
衛生局回覆本媒查詢時表示,日間醫院和診所兩者在定位上並不相同,日間醫院主要提供原須於醫院進行,但施行時間較短,且不須住院的專科醫療服務,如先進療法、醫學輔助生殖技術、全身或區域麻醉的外科程序等;診所則維持提供基本的門診醫療服務,包括一般診療、預防保健、慢性病管理等服務項目。
衛生局又表示,為有效推動醫療業界的發展,特區政府將明確醫院、日間醫院及診所三類醫療機構的定位,形成優勢互補,錯位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