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在週二(25日)下午的警方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治安警發言人黃偉俊回應社會關注時指出,經諮詢勞工局意見,確認涉事劇組已獲批來澳拍攝,因此劇組隨行成員的工作並不構成非法工作情況。
黃偉俊進一步透露,警方在事前的跨部門協調會議上已評估拍攝風險,認為三巴仔橫街路段狹窄,不適合高速駕駛或危險拍攝行為。因此,警方明確要求劇組安全拍攝,禁止危險駕駛,並對劇組的拍攝計劃表示不同意。然而,劇組在實際拍攝時並未遵守相關要求,最終導致意外發生。警方已將劇組未遵守安全要求的情況通報文化局,後續將由相關部門跟進處理。
檢控條件不成立,事故原因仍在調查
對於是否會對劇組進行檢控,黃偉俊表示,由於劇組已取得拍攝許可,相關路段在拍攝期間已封路,因此按照目前情況,不具備檢控的條件。
文化局局長梁惠敏早前回應事件時表示,當局已批准相關劇組的拍攝申請,但由於事故發生時間較短,相關部門仍在進一步調查中,現階段未掌握更多資訊,稍後會再作出詳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