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業務及導遊職業法》法案中的罰則建議引發業界憂慮。根據法案建議,導遊未配戴導遊證或將面臨1至2萬澳門元的罰款,其他違規情況也面對較高罰金。業界認為這一金額遠高於澳門其他行政法規中的更嚴重罪行,也超過內地和香港的相應罰則。
澳門導遊促進會會長吳勇為在接受《澳門平台》訪問時指出,這樣不成比例的罰金讓業界感到憂慮,業界已致函旅遊局局長,並計劃與業界議員會面表達意見。
吳勇為引述業內調查顯示,不少導遊的月收入為1至1.5萬澳門元之間,「並非某些官員所認為的高收入」。
「若澳門旅行社不接收低價團、甚至是負團費的團隊客,將無生意可做」
澳門旅遊業工商聯會理事長 凌世威
低價團與惡性競爭
法案的另一目的是打擊低價團,以維護澳門旅遊形象。低價旅行團在澳門已非新鮮事,近期有內地旅客在社交媒體上控訴被收取200元人民幣作為賭場入場費,事件進一步引發了對導遊違規行為的討論,當局已介入調查。
吳勇為表示,本澳大多數導遊都是自僱人士,平均「只有十幾日有工開」,收入主要依賴傭金。由於內地旅遊低價團氾濫,導致澳門導遊成為惡性競爭的受害者。「大部分內地旅行團在深圳成團,從港珠澳大橋入境,團費低至48元人民幣,而在澳門的地接僅分得團費30元,遠低於澳門一日遊的成本。」
這位導遊代表預計,新法實施後將會提高澳門團隊遊費用,但團客數量可能會受到影響。
澳門旅遊業工商聯會理事長凌世威亦持相同觀點。他指出,目前來自內地的訪澳團隊遊基本為低價團,旅行社收入主要依賴旅客自費活動和購物。「若澳門旅行社不接收低價團、甚至是負團費的團隊客,將無生意可做。」
面對澳門在珠三角地區的人工成本普遍較高。凌世威擔心若政策實施後,內地旅客將無法接受高昂成本,可能會選擇其他東南亞國家作為旅遊目的地,如泰國或馬來西亞,「因為這些地區的旅遊成本更具吸引力」。
他建議,政府為團隊遊訂定最低收費標準指引,比如針對六天團、兩天團和三天團的最低收費,否則成本問題將產生灰色地帶,導致業界間的爭論。「目前,大部分旅行團實際上都以低價交由澳門接待。有些甚至需要澳門旅行社『倒貼』內地旅行社。」
凌世威亦注意到,隨著團隊旅遊回暖,針對團體遊的新購物商店亦相繼開業,這會與政府打擊低價團的意圖相悖。
吳勇為則指出,雖然政府希望通過新法打擊低價團,但單靠澳門的法律難以解決問題,需三方協同合作,包括內地政府、旅行社及導遊,才能真正制止低價團的蔓延。
「雖然政府希望通過新法打擊低價團,但單靠澳門的法律難以解決問題」
澳門導遊促進會會長 吳勇為
交通配套限制國際團客
儘管今年政府在國際市場大力宣傳澳門旅遊,但實際上國際團客數量仍然有限。
凌世威強調,國際旅客選擇傳統團隊遊仍是主流,然而,澳門的國際航班較少且國際旅客入境澳門的交通選擇不多,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旅遊業的發展。
「雖然澳門擁有大量私家車牌可以進入香港,但缺乏港澳兩地牌的旅遊巴士使得接送國際旅客變得困難。」他提到,目前唯一可行的辦法直接租借香港旅遊巴接載國際旅客來澳,但成本相當高。「例如從香港機場到澳門酒店的交通成本高達1.6萬港元。」
凌世威建議政府支持本地旅行社的旅遊巴申領港澳兩地車牌,讓澳門旅遊巴可更便捷進入香港接送國際旅客,從而降低成本提升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