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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基金會再次強調,不允許受資助社團利用接收款項用作9月17日的立法會選舉。
澳門基金會本周三發出的公告指,對社團的資助是用作發展舉辦活動,絕不允許受資助者將資助的項目資金「挪用在立法會競選中」。
澳門基金會又警告,「這是基金會資助工作的一條紅線,任何人都不能逾越」,並表示與廉政公署保持溝通。
澳門基金會澄清,就審批和監管上有一系列的標準,亦要求受資助者簽署「資助款運用聲明書」,當中擔保其資助不得用於選舉活動或競選宣傳。
如有違反者,澳基會將要求退還全額資助款項。
澳基會一直與受資助社團溝通,提醒受資助者資助款不得用於選舉活動上。
基金會將 製定定獲確認的參選組別和參選人士的清單,對候選人及參選組別可能參加的受本會資助的項目或活動,進行監察。
根據公告,以上清單將列出參選組別和參選人士、其所屬社團以及受基金會資助之項目等資料。
當中又保證「基金會對受資助項目報告,將加強審閱、核查」。
澳基會提醒,資助的目的是爲了配合「政府施政」,培養人才,促進學術和文化藝術發展以及對外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