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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雜的東帝汶司法改革

東帝汶第六屆政府任期還有不夠幾天結束,下屆國會選舉即將在7月22日進行,實際上奠定了下屆行政當局的一部分時間表。
司法制度、法院體系的改革雄心不單祇希望檢討整個東帝汶的司法部門運作 ,使之可以做得更好,但也檢視其立法框架是否可行。
為此,最近過去的幾個月裡,司法部門暨議會改革委員會、科英布拉大學社會研究中心研究員、東帝汶司法系統監督計劃協調員以及非政府組織Belun組成團隊,共同召開關係司法改革的全體大會。
多個月以來,委員會已聽取800多個人/組織的意見,這些意見為11個正在收尾,將於本月向行政當局提交的研究和提案作出貢獻。國會程序、刑事實體法立法、正式司法(法院、處罰程序、反家暴法)與非正式司法,甚至是公司法,均是分析的環節。
判斷當中亦涵蓋家庭婚姻、土地財產、機構立法改革方案、部門的立法調查及立法分析等議題。最近,《司法界公共政策與立法改革》的提案亦包含其中。
司法部門暨議會改革委員會解釋指,「實際上,目的是創立厚實、協調的基礎,為司法部門設計更高效、更有能力在多元文化中的鞏固法治,認可平等、差別權利的政策。」

重組系統

分析集中在「司法與民事系統在衝突與和諧的發展過程中所出現的措施和改變,審視其實際運作」。
提出數據,「依支持改革準備的建議加強法治,制定和定性非正式訴訟層次的糾 紛調 解或協調」,是大會的目的。
分析包括正式司法、傳統司法以及糾紛調 解的渠道,亦由業界機構及當地行政單位進行諮詢。
為立法改革、司法部門改革、組成改革、接合改革,與東帝汶政府的目的一致,任期包括推廣發展戰略、觀點、報告、研究及建議的增減」。
領導人魯伊·阿勞若(Rui Araujo)強調,司法改革要全面並涵蓋多個部門,包括有立法權的部門。他提到這個過程時指,「重要的是,司法部門這麼重要的一個構成國家的部門,過去14年期間卻得不到所有人重視。」
他強調:「有必要更慎重、更專注研究,以更易理解和完整的方法解決問題。」解決案件遲緩、刑罰差距、多個前政府成員的起訴個案、法官及其他法院人員不足、人力資源、技術材料短缺,引發東帝汶社會憂慮。
他指司法部門暨議會改革委員會將分析「所有細節」,需要「不僅僅是運行,而是整個國家法律框架」的技術觀點。最近爭議最多、得到特別關注的一個觀點是尋求正式司法、國家司法機構、非正式司法系統間最大最好的配合。
司法部門暨議會改革委員會主席Jorge Graça稱,東帝汶或受惠於正式、非正式系司法系統間更平衡、更佳的配合,牽涉到大部分人民所渴求、最近談到的「恢復」司法的抱負。
Jorge Graça解釋:「我們在看待解決衝突上, 就如不僅僅是典型看到的全球政治與公法享有權,只看待國家的司法部門。」他又強調:「在東帝汶,超過八成以上的人民在首輪分析中指,以傳統習俗方法解決爭議。這一方面的考慮是相當重要。」他指,這是在當前改革進程實行的諮詢方面中的一個爭議點,東帝汶社會的司法部門「修改使用渠道」。
他強調:「看看司法機關在社會中有多個機制,而當中,法庭是民主法治的基本元素,但亦是社群間有衝突時的攸久解決方法。民眾亦習慣沿用這個方法。」他又解釋指,根據傳統習俗,實現制定社群間衝突的層面上的,以及在多個司法程序階段、審判、刑罰查詢中定出「已存在的接觸點和關係是相當重要」。
他表示,「晚一點我們將研究相關刑罰,懲罰性司法與實踐恢復性司法間的關係,以及人民更為希望的。」其後目的是尋求這些問題的「配合和和諧」,避免「禁忌或極端形式化、國家化的看法」,但同樣反對「否定國家地位的看法」。
他稱:「正如一位傳統領袖跟我說:留意到我們的習俗是好事,但亦理解我們的國家沒有民族,也沒有國家法。」

António Sampaio—《葡新社》/《澳門平台》獨家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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