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些之中,有三個不是」,週三前檢察長在終審法院的被告席上,否認了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Sam Hou Fai)宣讀的起訴書。 「我從來沒有主動或者通過我的命令給特定的人或是公司;我不需要這麼做,因為有一般性程序,一切都像自動駕駛的車輛一樣;甚至沒有可能這樣做,如果服務沒有履行,責任不在我,因為我不知道」,前檢察長這樣說到。
知道還是不知道,成為了審判中的核心問題。那些事實一件接著一件引人注目地出現;辯護的爭議在於了解、預謀和惡意。工程已經完工,檢察院否認了合法性;應當向他人支付,但是沒有履行;比如其中多次的由不符合合同的公司提供的電子維修服務,檢察院以外人士的旅遊和酒店,其中還包括他的家人、朋友以及前檢察長的朋友,還奢侈地在檢察院裡建了一間按摩室……
所有的這些行為的發票,都由何超明簽字授權來支付。其中很多對於這一指控沒有解釋,但是還有一些對應的是沒有被提供的服務。如果對於一些公司的支付未能完成就會回來,在接下來的幾年內重新來,通過直接調整,這種情況很多。
被告一再解釋這些發票並不詳細,只是被送到他的辦公桌「帶著工程信息和需要支付的價格」,只批准費用,但是「沒有控制」;至於不良服務或是不符合的服務則「一無所知」,因為「一點都不了解」為什麼在一些企業中選擇了某一個。檢察機關提出指控「這不符合已經發生的事情」,但是何超明明確表明自己對這些指控一無所知。
知道的是什麼都不知道
自從上週五的審判開始,何超明放棄沉默權、同意接受質疑,就表明了他採取防禦策略。何超明並沒有對不該發生的事情已經發生進行否認。但是,檢察官堅持認為在過去多年已經發生過多次這樣的事情,何超明仍然重複同樣的回答,變化的只有形式和語調,「我沒有控制這些事情」,「在受到指控之後」才知道,而他受到的是1359起指控,根據起訴書有貪污罪、詐騙、以公共權力破壞安置、權力濫用、對於犯罪團伙和商業經濟的參與。
週三進行的在終審判決時,何超明表現地平靜和安定,但是這一切在上午就改變了,在一個很短的時間間隔後。被告在律師的陪同下回到審判庭,帶著支持的信號,前檢察長用眼神進行援助,靜靜地向熟悉的面孔招手,在這些以前檢察院的部下和多次接觸的律師那裡尋找感情。這不是一個普通的被告。之前也是,他的事業和狀態以及對於法律的了解,使他沒有消極等待律師的指令。他帶了一疊紙,有些部分還加了下劃線,還有一個筆記本,上面手寫著內容作為他的腳本。他查了許多次,但是不是所有的內容都能從上面找到;可以通過這樣那樣的方式看出問題超出了他的預期,有些事他可能沒說好。 「你說清楚一點」、「我不明白你的問題」;「你到底想問什麼」;「這和這件事情沒關係」,何超明給出了不適的信號。自從初審他就一直在抱怨「累」、「沒有讀完主要程序」,因為「衛生間的燈光很微弱」 「沒有在獄中閱讀的條件」。
疲憊和生病
他的自制力很快就被打破了,就像是準備一場看不見盡頭的馬拉松,一週三次:週一、週三、週五,考慮到他被指控的數百個罪行,和需要被傳喚的上百個證人。在中間休息結束後,審判長堅持認為他對這些事情是知情的:「你怎麼會不知道?,這裡有你的簽名;起碼你是認可的」。岑浩輝隨身在包裡攜帶了24個案件「來舉例」證明起訴是合理的。何超明總是回答自己不知道,但是也開始有其他的信號:右腿表現著怯弱、手摩擦著大腿、拿著筆記本即使他不讀、向後伸脖子、脖子靠著欄杆、眼睛看著天花板,聲音在明確的表明著自己的……惱火。
他在同檢察官的對抗中失去了冷靜,最終要求聽證會中止:「我很累了,還有健康問題,這太困難了;再也進行不下去了。」 岑浩輝詢問了檢察官和律師後,批准了被告的請求。
目前的問題主要是一個特定的指控,因為房子是何超明自己居住的,這個翻新工程花費了83萬澳門幣。檢察院方面的代表堅持認為何超明知情:「那麼你到底知道什麼不知道什麼?不知道已經在家裡貼了壁紙了?不知道花了多少錢?不知道是哪家公司做的?這怎麼可能,你都在上面簽名了」。前檢察長說我知道,但是不知道。或者說,批准了開銷,但是沒有討論;沒有說明這些支付已經被執行了;不知道競爭公司是哪些……但是這些都是在預算和發票中有,檢察官要求被告重新看文件。指控方的語調變了:沒有意識到自己家的裝修變了這說不通。何超明請求休息;他無法忍受了。故事在下週一繼續。
陳姓女士們的驚喜
庭審一開始,何超明就令兩個名字走向風口浪尖,「是的」,這位前檢察官透露,在檢察院「安插人手」的事件上,為陳麗敏和陳海帆「行過方便」,事件令權力的獨立和分立成為疑問,但主要是影響到行政法務司的公正和透明形象—— 不論是以前還是現在。
很明顯,何超明對該問題感到很意外。 「你們真的想讓我回答?」 他猶豫地說,因為他對開放這一機會持懷疑的態度。有關司法從業者內幕,有人曾認為應該採取警告措施:「不同於歐文龍案,何超明懂得很多,他可能會在審判過程中傷害很多人」,一位對這種犯罪領域很有研究的法律專家總結說。 「他面臨這一問題和希望誠實、毫無保留地回答的衝突」,另一位法律專家稱,他還提醒說「在目前可能很關鍵的時刻,這對於法院是否能相信他而言很重要」。
高天賜要求展開紀律調查
自前檢察長何超明指現任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曾向其推薦家屬進入檢察院工作後,有議員要求展開紀律調查。事件追溯至今週的何超明審訊,他被指控超過1,500項罪名,包括以作案者或共犯身份與其餘被告(將另行展開相關審訊程序)巨額詐騙、濫用職權、清洗黑錢、創立犯罪集團。何超明又認為,澳門是一個小社會,辦公室人員與涉案人士有親屬關係屬於尋常,他又記得有人向他交予求職信「介紹」親戚進入檢察院。他稱:「兩位陳司長(意指行政法務司前司長陳麗敏及現任司長陳海帆)都曾打電話給我。」有報章出版「有擔任主要職務的官員利用職權之便,濫用權力,幫助家屬到政府工作」後,議員梁榮仔於立法會質詢時稱:「政府須根據法律,馬上成立獨立紀律調查小組,查出事件真相及追究責任。」而議員高天賜亦提及「陳司長醜聞」。他稱:「澳門特區成立接近17周年,公共行政的操守問題依然是公民社會的重要主題,大多數市民理解到貪污、勒索、行政低效等問題的關聯性,法律面前亦「沒有人人平等」,因為有人為他、朋友和家庭可獲得利益和權力的職位,濫用公權力,這是普通市民所不能想像到的。」對高天賜而言,這是「關鍵問題,而此問題直至今時今日仍沒有答案,有不少公共部門如廉政公署、審計處……均沒有察覺出濫用職權和貪污的線索,令事件不了了之」。
古步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