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發出多次維修要求,以及住戶承受巨大心理壓力下,全數六戶業主(兩個地舖及四個住宅)最終達成共識,決定自資逾1,000萬元拆卸重建。業主代表劉少安表示,每戶分攤費用約120萬至250萬元不等。大廈重建後連天台樓高七層(五樓為複式單位),預計工期約一年多,期望政府能加快審批文件,助業主早日重返家園。
《澳門日報》引述協助推動重建的新橋坊會理事長梁竟成表示,坊會約七、八年前接獲業主求助,經專家評估後,業主們認為拆卸重建比維修翻新更徹底。坊會隨後協助成立業主管理組織並持續跟進三年,最終促成百分百業主同意。他指出,單幢舊樓重建相對大型片區簡單,核心在於全體業主的共識與配合,只要目標一致便能成事。
昨日出席動工儀式的還包括新橋坊會會長梁慶庭、君城地產總經理何耀燊,以及街總、沙梨頭坊會、提柯坊會等多名代表。儀式後,發展商與業主陪同傳媒視察了大廈的危險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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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舊樓重建的普遍困境,《澳門日報》引述議員梁鴻細及梁竟成均提出多項完善都市更新的建議:
1. 資金與安置支援: 逾百萬的重建費對普通住戶負擔沉重,建議政府參考現有的中小企信保計劃,推出“舊樓重建業主貸款信保計劃”為小業主提供擔保,並設立都更基金作利息補貼。同時,期望當局盡快公佈暫住房租金,以解決業主重建期間的住屋需求。
2. 統一法律門檻:梁鴻細指出,現行「都更法」規定四十年以上樓宇重建需八成業權同意,但「土地法」卻要求百分百同意,形成法律死結(富群樓因業權簡單才得以順利推行)。他建議下調「土地法」門檻與「都更法」看齊,即四十年以上樓齡需八成同意、殘危樓宇需六成同意。
3. 都更公司主動介入:目前舊樓重建的前期協調高度依賴社團義務幫忙,缺乏足夠資源持續推進(如新橋區仍有其他舊樓處於膠著狀態)。建議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應更主動參與,協助民間的重建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