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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方案》指出,設立內蒙古自貿試驗區是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及推動高品質發展的重要戰略。未來將配合「十五五」目標與國家重大戰略,將自貿區打造成新時代改革開放的新高地,藉此帶動內蒙古經濟發展、改善邊疆民生福祉,並助力全方位建設「模範自治區」。
為鼓勵先行先試,《總體方案》賦予內蒙古自貿區更大的改革自主權,並提出19項具體改革創新舉措,涵蓋發展邊民互市貿易、強化國際物流、提升科技成果轉化及拓展對外交流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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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在於發揮國家向北開放的橋頭堡作用,著力打造資訊交流、交通物流、資源配置、科技創新與產業合作等「五大中心」,努力建成投資貿易便利、產業集聚且具備良好創新與國際交往環境的高水準自貿園區。
在落實與管理方面,《總體方案》強調須將廉政建設貫穿全過程,並堅守國家安全底線與綠色生態發展。內蒙古自治區應建立精簡高效、權責分明且法治完善的管理體制,培養高素質專業團隊。同時,各相關部門與部際聯席會議機制須加強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改革試點任務順利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