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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香洲區委原副書記、區政府原區長劉齊英在2021年至2023年間,多次收受私營企業主贈送的高檔酒水、食材及特產,因涉及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移送檢察機關起訴。建設工程造價事務中心原主任徐斌,2013年至2022年間多次收受禮金和高檔禮品,2020年更接受企業安排外出旅遊,由對方支付費用,最終同樣被雙開並移送司法。
大橫琴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胡嘉,2015年至2024年間多次收受禮金、酒水及手機等禮品,已遭黨籍和公職處分並移送檢察機關。珠海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金灣分中心原副主任史竹生,2021年至2023年間多次接受企業宴請並收受禮金,被開除公職並送交司法機關。
此外,斗門區井岸鎮人大原主席賴雄建,2013年至2019年間在徵地拆遷及工程承攬中為他人提供幫助,並收受企業禮金及酒水,現已被雙開並移送檢察機關。紅旗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謝森堯,則因2023年違規發放節日福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