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據《澳門日報》報導,經法院審理查明,劉應成利用擔任少林寺住持、少林慈善福利基金會會長等職務便利,長期進行違法活動。2003年至2025年間,其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侵佔單位財物超1.31億元;2012年至2022年間,挪用單位資金超1.51億元歸個人使用。
此外,2006年7月起,他在少林寺工程及經營活動中為他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折合1163萬餘元;1995年至2022年間,為牟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折合567萬餘元。
法院認為,劉應成的行為已構成上述四項罪名。其涉案金額特別巨大,犯罪時間長、情節嚴重且社會影響惡劣,依法應予從嚴懲處。
相關新聞:澳門壁球隊擊敗中國 奪東亞賽季軍創隊史最佳
但鑒於其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事實,且認罪悔罪,法院綜合其犯罪事實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後,劉應成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