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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規劃公眾諮詢 海豚與保育成焦點

有保育人士擔心會破壞海豚棲息地,有城市規劃師亦提醒,路環西側的特殊用海區要小心以防抵觸《文遺法》。

羅嘉華 Carol Law

2018年中,政府推出《海域管理綱要法》。事隔5年多後,政府終於完成編製該法提到的相關規劃,並就規劃進行公眾諮詢。根據《海洋功能規劃》,功能區分為3種一級類,分別為保護區、保留區和發展區。保護區是為保護「珍稀、瀕危海洋生物物種、經濟生物物種及其棲息地,以及有重大科學、文化、景觀和生態服務價值的海洋自然景觀、生態系統和歷史遺跡」而劃定的海域,保留區是「目前功能尚未明確」的海域,發展區則包括交通運輸、城鎮建設、旅遊文體等多種功能在內。各區均有相應的開發原則或保護要求。

海上堆填區撞上海豚棲息地

其中,政府建議在路環南邊、黑沙海灘對開,建設海洋傾倒區「供傾倒疏濬物」和廢棄物用海區「處置工業廢渣及城市建築垃圾等廢棄物」。在公眾諮詢會上,政府代表解釋這「生態島項目」是為了解決堆填區飽和的問題,而該區主要處置惰性建築廢料,強調有關建設仍在論證當中,有待中央審批。

香港海豚保育學會指出,按諮詢文本的圖中所示,名為「生態島」的擬建新填海區正正選址在中華白海豚的重要棲息地之中。同時,黑沙水域雖然被建議劃成保護區,但因鄰近傾倒區和廢棄物處置用海區,水質和生態功能也自身難保,「保護區也只會淪為紙上談兵」。

中華白海豚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香港海豚保育學會副會長麥希汶接受《澳門平台》訪問時表示,根據國家農業部2017年為保護白海豚設立的目標,2026年要保護90%以上的白海豚棲息地,而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亦有針對海洋的目標,就是「2030年內保護30%海域」。反觀今次澳門的規劃建議中,「海洋保護區」的面積遠遠不足以達到這個數字,且只有少許重疊海豚棲息地,形容「核心棲息地未受保護」。也是澳門人的她亦憂慮,生態島的設置將破壞海豚重要的覓食地。

麥希汶認為,要保護的不單是海豚現在的位置,而是適合海豚生活的環境。「即使牠還未在那裡出沒,也要給牠一個緩衝,這才能令生態有所上升或修復。」她又指,港珠澳的保育區要有所連結,才能為海豚創造更廣闊的空間。「內地一些城市也很努力去做海豚保育或生態恢復。由於澳門是特別行政區,可以有自己的做法。」

政府回應

政府代表在諮詢會上解釋,由於澳門海域現時已存在很多功能,尤其是東邊設有航道、港口和錨地,加上建築廢料問題日益嚴重,所以只能在南邊海域建設有關區域,強調澳門需要兼顧發展與保育。代表又指,諮詢文本已劃有海洋保留區,將來可以劃為不同用途,未來若有條件為白海豚劃定保護區亦無不可。

麥希汶建議,政府首先需要一個全面的調查,針對有關環境的生態再去劃定保護區。「可以有不同的保護目標,例如是黑臉琵鷺,中華白海豚,或某一種魚類。彼此之間會有一些協同作用,令生態環境有所提升。」她又建議,政府可以借今次諮詢的機會,向公眾公佈官方已掌握的資訊。「這次諮詢會其實聽到他們(政府代表)的一些思考和回應。他們也知道澳門附近有海豚,但現在好像有很多資訊的空白,所以我們要先知道這些,才可以去劃定保護區。」

需依法保護文物

除了生態的保育,文遺的保育亦是另一問題。城市規劃師林翊捷擔心,荔枝碗對開被劃成「其他特殊用海區」,並將建設觀景湖等防洪設施。「觀景湖是最破壞景觀的,而根據第33/2018行政法規,荔枝碗的文物範圍包括水體,需要維持水體和自然環境特徵,即現在的水是自然流動,就應繼續自然流動。所以無論是今次的規劃還是將來的計劃,底線是要跟從第33/2018行政法規,因為那是現行法律,如不跟從,就會違反《文遺法》。」

他續指,《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總體規劃》提到要「加強與澳門防洪防潮防澇設施協同建設」。「以前沒有的條件,現在應該有了,橫琴和澳門協同建設防洪設施,那就不應該澳門自行在路環舊城區前再圍一個觀景湖。」

林翊捷又指,今次的規劃着眼處理當前迫在眉睫的問題,對於未來的展望較少。「長遠的問題,例如海洋經濟或產業方面,或如何用好這片海域,感覺是有些欠缺。」他認為,由於未來的發展欠缺着墨,於是公眾的焦點就集中在傾倒垃圾,「這是很可惜的。因為同期出場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總體規劃》,很大程度是講產業,但這次的海域規劃並沒提到。」

 

他又提到,規劃未有對澳門的港口佈局提出新想法。「外港碼頭是否一直維持在現有位置?外港碼頭的高速船要穿過友誼大橋和第四通道,需要減速。」在他看來,未來政府還計劃興建AB區之間的通道,而通道將攔在外港碼頭前面。「當然那項目又涉及很多問題,但AB區之間需要有連接。當建成後,外港碼頭的高速船可能需要減速避開橋墩3次。展望未來十多年外港碼頭的航行環境,那是不是很適合的位置呢?我覺得在這規劃中,應該預備一個備案。規劃有法律效力。我擔心的是,如果將來真的要做,但規劃沒有寫時,要再改規劃就麻煩了。」

他認為,如果維持現狀,外港碼頭的角色會衰落。「其實現在經過3年疫情,加上港珠澳大橋的開通,外港碼頭已有所衰落。」就客運碼頭的問題,他覺得要思考外港碼頭是否需要運作下去。「如果不要,就全用北安;如要,是否可以有遷移的方案?」遷移是否會影響現時外港區在進行的詳規?「一定會。但詳規是每5年檢討一次,所以現在先想好,要做時總會遇上檢討期。」他又認同,今次規劃參考總規和詳規的做法,加入中期檢討機制。「檢討可以不修改,但如修改時就可以用檢討期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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