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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演藝學院長期聘請內地舞蹈老師 文化局:現僅3名外僱

澳門廉政公署指出,經查明,澳門演藝學院確實存在長期從內地聘請舞蹈老師的情況,佔比一度高達80%。文化局稱,已落實廉署建議的外僱退場機制,現時舞蹈學校僅有三名外僱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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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廉政公署周二(19日)於網站公佈五宗行政申訴個案,其中一宗投訴人向廉署反映文化局以個人勞動合同長期聘用外地僱員在演藝學院舞蹈學校擔任舞蹈教師工作,有損本澳具資格居民的就業權益。

廉署表示,經查,演藝學院確實存在長期從內地聘請舞蹈老師的情況,即使曾公開招考本地舞蹈老師的程序,在舞蹈學校中,非本澳居民舞蹈老師所佔比例仍一度高達8成。

廉署指,「考慮到本澳勞動市場外地僱員的比例問題在社會中一向反響甚大」,認為演藝學院舞蹈學校自2005年舉辦首屆全日制舞蹈技術課程至今已十多年,完成培訓的人才理應有條件滿足本地有關師資需求。

該署建議,文化局認真全面檢討轄下單位,尤其是演藝學院舞蹈授課導師的招聘政策與方向,平衡考慮該等單位的運作所需及特區政府整體形象。

文化局表示,承諾會檢討課程的設置及安排,減少對外地僱員教師的依賴,落實外地僱員的退場機制,依法透過對外開考方式招聘本地教師。

文化局局長梁惠敏周三(20日)受訪時表示,近兩年外僱舞蹈老師人數逐步減少,目前舞蹈學校有10名專業課教師,僅3名外僱,已落實廉署建議的外僱退場機制,而音樂及戲劇學校全數是本地教師。

另外4宗個宗分別涉及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資助審批、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司使用其他公司資源處理業務,以及兩宗涉及道路違泊相關投訴。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資助審批

有人投訴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審批「學校科普資助計劃」緩慢,使學校遲遲不發放導師培訓津貼。

調查發現,科技基金會先向相關學校發放資助,以便開展活動,不存在最終結算審核階段後才可發放津貼的要求。廉署又發現同年度「學校科普資助計劃」活動項目的審批工作完成程度不一。

廉署稱,經署方介入後,科技基金進一步檢視「學校科普資助計劃」工作安排,重新梳理審批流程、調整人員分工、加强工作培訓。並向本澳數十所學校釐清資助目的及法律原意,促使學校跟進導師津貼的支付事宜。

清潔專營公司用政府資源處理子公司業務

另外,有人舉報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司在為其子公司處理業務時所使用的資源,質疑是屬於政府提供之設備及場地,認為監督實體環境保護局知悉有關情況,卻未有作出干預及跟進處理。

廉署調查後,查明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司的辦公地點及廠房的地下渠網出現淤塞及污水倒灌,故需借用其他公司的設備及工具。因此,確實存在其他公司清潔車輛或設備出現於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司的廠房範圍內。

廉署發現環境保護局在監督措施上仍需加强及有改善空間,遂向環境保護局反映意見後將有關案件列入回頭看清單。

環境保護局接納廉署建議,正視並設立諸如突擊檢查等恆常監察機制,並按時向廉署報告多次突擊巡查結果,確保有關合同履行無存在違反或不規則的情況。廉署遂將本案從回頭看清單中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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