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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權利將繼續受到尊重」

Guilherme Rego 古澤霖

澳門律師公會的幾位成員指出,澳門居民的基本權利將繼續受到尊重。他們認同一些人士在司法程序上有掌握中文的困難,但使用葡語作為官方語言是利大於弊

澳門律師公會理事會主席黃顯輝、理事山度士、秘書長潘愛儀,就行政長官賀一誠出訪葡萄牙,以書面回覆《澳門平台》的提問。三位成員均指出,此行「將進一步加深澳門與葡萄牙之間的交流合作」。

黃顯輝預期,此行能向葡萄牙和歐盟國家展示澳門「一國兩制」實踐取得的新發展新成就。他認為,「一國兩制」實踐取得了國際公認的成功,不僅社會和經濟得到良好發展,居民的生活質素也得到持續改善。

山度士於1990年代初到澳門發展,並「經歷了澳葡政府在澳最後的幾年」。他認為《中葡聯明聲明》得到中葡雙方充份尊重。

《中葡聯合聲明》於1987年4月13日簽署,確立了澳門於1999年政權移交後,所有權利、自由、保障將得到維持,保證澳門五十年不變。

《基本法》實施這23年間,他認為儘管中間出現過一些波折,但中方有尊重向葡萄牙作出的承諾。

「在澳門,基本權利和自由繼續受到尊重。如果某些權利曾因其他基本權利而受到限制,這種情況在西方民主社會也會發生,就像葡萄牙當局由於公共衛生問題,在疫情大流行期間限制行動自由的基本權利一樣。」

他又指,「《基本法》確立了澳門特區小憲法的基本原則,《基本法》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並補充,「我們不能期望一切都保持1999年之前的樣子、回歸只是把一面旗幟換成另一面旗幟」。

過渡的擔憂

澳門行政長官賀一誠週二出發前往葡萄牙前保證,《中葡聯合聲明》得到嚴格遵守,就聲明保證的相關尊重「沒有任何改變」。澳門立法會現正就澳區《國安法》的修訂作討論。法律擬懲處在境外觸犯的國安罪行,範圍不僅包括在澳居民、外僱及遊客,也包括身處境外的人士。

當記者問及這一修訂的影響時,賀一誠回顧說,現行《國家安全法》自2009年通過,沒有提起過任何起訴。該法涵蓋《刑法典》中的叛國、分裂、煽動和顛覆罪。他問道:「你有沒有看到對自由的任何阻礙或限制?」

澳門的葡萄牙律師何睿智在接受葡新社採訪時表示,中國沒有遵守聯合聲明,因為澳門居民的「基本權利受到侵犯」。葡萄牙議員伊莎貝爾.桑托斯(Isabel Santos) 亦向葡新社表示,澳門「近年來,有一種日益限制公民權利和自由的趨勢」。

賀一誠回應時表示,澳門居民可以自由表達這些意見,「證明澳門是一個自由的社會」。

山度士認為,在澳門的外國居民「仍然受到重視和尊重」,改變了的是其對澳門生活的觀感,此改變不僅是外國居民感受到的,而是涉及本澳整體居民。「不理解在澳門特區的新現實,是走向不滿和挫折的開始。」他重申,澳門尊重律師和法官的獨立性。

就澳門政府的表現,他指「抗議的聲音有被當局接受和聽取,意見有獲考慮,錯誤有被改進」。儘管在刑事方面,他表示「有時偏離了我們的法律體制」,但他認為這些情況不能「斷言為《基本法》沒有得到尊重」。

潘愛儀指出,當市民感到他們的權利、自由和保障受到任何權限實體的侵犯時,他們既有行政上訴機制,也有司法上訴機制。「這讓包括土生葡人在內的澳門居民得以安居樂業。」

黃顯輝強調:「澳門居民享有和行使基本法賦予的基本權利,尤其在刑法無追溯力、無罪推定、居民享有訴諸法律等方面。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澳門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並通過澳門特區的法律予以實施。」

雙語是優勢

山度士有感,隨着澳門具自身特色的社會發展,中文在法律體系中佔主導地位是自然而然的。這位律師對這種情況帶來的「困難」表示遺憾,因為有些判決書只用中文製成。但他指,對他的華人同事來說, 反之亦然。

潘愛儀表示,考慮到大部分裁判官和法院司法官員,以及市民的母語都是中文,法院審判過程中「使用中文多而葡語少是很自然的事,但這並不意味葡語已停止在司法實踐中使用:審判繼續以中葡雙語進行,任何律師都可以用葡萄牙語或中文提出申請或提交文件」。

她相信,「語言是我們的優勢和特色,而不是障礙」,尤其是澳門正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發揮葡語國家平台作用。「我們已經有澳門華人律師擁有大灣區律師執業資格;至於葡萄牙律師,他們可在大灣區的律師事務所從事法律活動,擔任涉外法律顧問。」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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