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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政治學研究都做了些什麼?─基本知識篇

LEO*

今年,澳門發生了一系列前所未見的事情,這些事情包括澳門警方30年來首次不容許「六四」公開集會舉行、立法會候選人被DQ等,以上事情都在顯示,澳門政治的遊戲規則正在發生根本性的轉變。而要了解到底改變了什麼,就要先了解在以往的研究中是如何描述澳門政治的制度,又有什麼發現。

本文將分別從「區域研究」(Area Studies)和「學科研究」(Discipline Studies)視角出發進行綜述,這既符合澳門政治研究的真實進程,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港澳政治這個研究領域的整個範式轉移,也是這篇文章要重點討論的知識點。
那什麼是「區域研究」,什麼又是「學科研究」?簡單來說,兩者最根本的差異在於看待問題的出發點。「區域研究」顧名思義就是研究某個特定的區域,目的是要增加對這個區域的「地方性知識」。相反,「學科研究」是從具體學科的理論志趣出發追求超越區域經驗的「普遍知識」,例如從學科分類的角度來看,澳門政治屬於比較政治。從更具體的政體分類來看,澳門則屬於威權政體中的混合政體(hybrid regime),應該應用威權政治的一般理論去進行研究。
而分別從「區域研究」和「學科研究」出發分析澳門政治,會得到不一樣的結論。例如澳門因為政治穩定而作為「一國兩制」的模範。對此,潘冠瑾在《澳門社團體制變遷─自治、代表與參政》作了這樣的解釋。

「綜上所述,在殖民政府治下,華人因缺乏自己的行政系統以治理內部及應付外力,所以組織起各種團體而作為團結內部對外抗爭的社會經緯。…曾有人士將澳門政治的特點歸納為『超穩定』,…這一超穩定的政治局勢,被歸納為以下幾種表現:
(1)同澳門有關的重大政治文件,很少在社會中引起應有程度的反應和較大的震盪。
(2)社會階級矛盾, 若沒有外來因素的助長,很難甚至不可能激發起尖銳的政治衝突;思想上、理論上的分歧,更難甚至更不可能轉化為政治鬥爭。
(3)長期分別結合起來的各種政治勢力,發展近於停滯,分化進程極為緩慢。這種超穩定的政治局勢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社團體制的良好運作,換言之,是建立在『政行合一』機制順利運轉的基礎上。(第114頁) 」
然而政治穩定在現實中很少是由單一因素決定的,「法團主義」只是其中一個條件而已。這也是為什麼楊鳴宇在《從比較政治度理解澳門的政體穩定》中寫道:
「僅僅從澳門自身的歷史進程來看,上述解釋確實具有較強的說服力。但如果從比較政治角度來分析澳門的政體穩定,既有研究結論並非沒有問題。在威權政治理論看來,所謂「澳門特色法團主義」只是一種精英吸納(co-optation)的手段,港英政府在香港也運用了類似的管治策略,港澳《基本法》在設計上也是希望延續殖民政府時期的政治制度。但正如方志恆的研究所示,香港的政治不穩定至少可以部分歸咎於回歸後精英在政府和社會之間的中介功能失效。類似中介功能失效的情況同樣存在於澳門,之前提及的『反離補』遊行的發生就是一個例子。『澳門特色法團主義』於是就會遭遇解釋上的邏輯衝突,因為同一條件不能同時得到成功和失敗的結果,所以必然存在其他條件使港澳在政體穩定上發生差異。較為合理的做法是把精英吸納視為實現政體穩定的必要條件,在這基礎上再尋找其他必要條件。換言之,需要一個新的理論分析框架。」

正是因為基於「學科研究」提供的理論解釋更具說服力,同時使澳門的經驗可以在同一個理論基準下和其他區域進行比較,使澳門政治的研究範式漸漸由「區域研究」轉向「學科研究」。

*澳門學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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