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中國 黎智英2宗非法集結案共判囚14個月

黎智英2宗非法集結案共判囚14個月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9名民主派人士,被裁定前年 (2019年) 8月18日在港島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8至18個月不等。其中,黎智英獲刑12個月,另有兩人認罪。

73歲的黎智英同日因參與前年 8月31日的港島非法遊行,被判囚8個月。2宗非法集結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黎智英共需服刑14個月。

香港傳媒引述黎智英代表律師求情時稱,黎智英當日沒號召他人參與,且遊行和平展開,請求判處非監禁式刑罰。法官判刑時指出,各被告明知遊行未經批准,仍以名氣帶頭集結,屬有預謀犯案,且參與人數龐大,有觸發潛在暴力的風險,遊行亦阻礙交通,判監是唯一合適刑罰。

聯絡我們

平台媒體,聚焦中葡關係。

平台編輯部

關於我們

電子報

訂閱平台電子報,縱觀全球新聞

@2023 – Copyright Plataforma M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