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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導致不必要拘留的恐懼

MARCO CARVALHO

澳門當局表示,出入境管控法案定,非法入境或非法逗留的拘留期最高可兩年在特殊情況下適用。國際勞組織ILO)要求當局這個新法作為萬不得已時的解決方案。國際勞組織屬聯合國機構,認為非正規移民本身並不是犯罪,因此認為「將移民定刑事犯罪會致不必要的拘留」。

這個特別措施僅應在萬不得已時使用。國際勞工組織評價澳門政府,將無證移民的拘留期限延長至兩年的決定。

新《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法案,預見了這種可能性。有關法案文本在本月初獲得立法會一般性通過,並在本周開始交由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進行討論。

法案寫明,在任何情況下拘留期間均不得超過24個月,對非法入境或非法逗留的拘留期限從60天延長至最多24個月。這份法案已獲得澳門立法會一般性通過,這與國際勞工組織的建議背道而馳。國際勞工組織明確表明,無論是正規入境還是非正規入境,本身都不構成刑事行為。

國際勞工組織亞太局高級移民專家Nilim Baruah表示:「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和其他組織強調,非正規移民本身並不是針對個人、財產或國家安全的犯罪,將移民定為刑事犯罪會引起不必要的拘留。」

Nilim Baruah在回應《澳門平台》查詢時表示,根據國際法和自由權的基本原則:「嚴格說來,因為移民問題而拘留應被視為最後手段,也就是說應優先考慮所有其他選擇,例如進行行政處罰而不是刑事處罰。」

在2月1日立法會的法律提案陳述中,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大力提議將對無法識別身份的非法入境或非法逗留者的拘留期限超過60天的條款設為僅特殊情況下適用。

保安司司長表示,新法案主要針對澳門當局無法確認身份的被拘留者。

國際勞工組織指出,缺乏證件不應意味着可以缺乏人道。如果必須進行拘留,國際勞工組織要求澳門當局確保新法律制度所涵蓋人群的基本權利。

Nilim Baruah表示:「重要的是要調查拘留的條件,包括正當程式要求(如何獲得法律建議,司法資源),以及確保被拘留者有足夠的食物、衛生和醫療。」

在本月初,立法會對法案進行一般性表示時,黃少澤明確表示,政府認為非法入境和非法逗留者可能對「本地安全與穩定」構成嚴重威脅。拘留期限的延長將始終由法院確定而不是直接由警方決定。

黃少澤表示,引入新機制是為了是為了防止所謂的「惡意拖延」。

他稱,問題在於有些非法入境人士無法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或提供不實身份資料。這種權宜之計經常被他們用來延長留澳時間,導致政府無法將其驅逐或遣返,迫使治安警察局簽發大量「行街紙」。《澳門平台》試圖從北安出入境事務廳了解新法可能適用的其他情況,但截至收稿仍未收到當局的任何答覆。

Criminalizar o criminalizável將可定罪行犯罪

新《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法律草案本周將交送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審議,且無政府成員出席,這個階段將十分複雜耗時。

委員會成員、議員高天賜表示,在交到全體會議進行細則性表決前,進行細則性審議,而這個階段是最花時間的,尤其是新法涉及勞工權利、內部安全或基本權利保護等多個問題。

立法會中唯一的葡籍議員拒絕就此事發表任何更深入的評論,因為他是負責分析此政府提案的委員會成員,但他清楚此法案對於澳門特區未來發展的重要性。

高天賜認為:「這個法案與許多其他現行法案有重疊。目前,我們正在對法案進行內部評估,沒有政府成員在場。我能說的是,這項法案未來將在澳門特區產生巨大影響。」

新法案最終版本仍需較長時間才完成,極難在今年上半年前生效,但是政府一直在推動的這項和其他法律(例如不允許被解僱的非本地勞工找新工作的法律),提高了外地僱員的工作不安全感,使其面臨更高的不確定性,因此蒙莉莎·加拉伯萊斯(Melissa Garabiles)認為這令人窒息。這位馬尼拉雅典耀大學臨床心理學專家,是負責關於澳門外地僱員心理健康問題大規模調查的負責人之一,她認為,此立法毫無疑問會對移工的精神狀態會產生影響,即使他們現在狀態正常。

「外地僱員到澳門的主要目的,是賺錢寄給家人。當他們被剝奪了工作和匯款能力時,他們的經濟和心理健康方面都會處於脆弱狀態。」

她強調:「在申請逗留澳門時所面臨的困難,也使他們的身體在等待可能送他們回家的航班的過程中,處於虛弱狀態。」

蒙莉莎·加拉伯萊斯表示:「我希望澳門當局考慮一下,外地僱員向澳門提供過的服務。澳門之所以是今天的模樣,部分原因在於移民的貢獻。」

國際勞工組織承認,「妖魔化移民」的趨勢似乎在某些司法管轄區逐漸興起。這種情況,使組織多次提醒成員國和有關實體,在非法移民的範圍內,制裁必須針對那些促進非法移民的源頭,特別是非法移民的網路。

Nilim Baruah認為:「切實有效的制裁,必須針對不尊重外勞權利的僱主,以及對組織非法移民負有責任,或對非法移民的過程作出貢獻的人,旨在防止外勞非法入境。」

立法會正在討論的法案中建議:「當伴有特別惡劣的條件或虐待時,將協助、收留和違規工作的行為刑事化。」

但是,國際勞工組織希望各國政府能夠主動採取進一步行動,停止將受害者視為罪犯。

Nilim Baruah稱:「鑒於在某些國家將移民非法入境或逗留定為刑事犯罪的趨勢上揚,專家委員會強調,對非法移民勞工的制裁,往往會使他們無法享受這些所規定的權利,也無法在遇到侵權行為時要求賠償。」

國際勞工組織亞太區域辦公室認為:「會員國應採取必要措施保護外來勞工基本人權不受侵犯,無論其法律地位如何。」

《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還建議將假結婚、假收養和假僱用等行為刑事化。

新法規定對這些案件判處二至八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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