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平台新聞故事 國家安全形勢大好

國家安全形勢大好

安國標(António Bilrero)、周俊元、Marco Carvalho

完善《國家安全法》已經是澳門政府需承擔的任務。在北京通過《港區國安法》後,這一論點有所加強。《澳門平台》訪問多位法律人士,認為相關的步驟並不必要,在澳門,自2009年以來生效的《維護國家安全法》,足以證明澳門保持平靜。

律師陶智豪表示,「沒有充分理由」要作出修改,因為澳門從未經歷過香港的困境:「在澳門,從歷史上看,無論是昨天還是今天,均沒有任何口號或旗幟,要求獨立;亦從來沒有暴力示威、襲擊破壞公共或私有財產,警察從來沒有使用武器或警棍,很少有和平示威演變成衝突,這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居民保持一貫的安寧。因此,在我看來,這種修改,不知道意味著甚麼,亦沒有充分理由。」

關於香港最近發生的事件,陶智豪表示:「香港對《基本法》的不關注,已有23年,香港不想、或不能、或不應該使用的權力—就《基本法》23條立法,這是在其自治範圍內,現在導致主權和立法機構以同樣的權力,交到全國人大。」

他表示,這意味中國立法機關「已經收回其慣性而完全委託給香港特別行政區當地的立法機關」。「誰去收拾香港嚴重的立法懶惰的殘局?澳門,當然會認為,中國的兩個特別行政區,在國家的內部和外部安全方面,應具有相似的地位和待遇,北京可能會試圖將對香港的手法同樣運用於澳門。」

陶智豪認為:「香港的基本法漏洞,讓中央政府得以趁機,解決香港暴力亂象,並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制定並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關於修改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他認為,自2009年法律生效以來,在國家統一或領土完整等問題上,已經有明確捍衛及實質性的維護,「這些罪行已納入法律中」。

「由於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已實施,適用於任何主權國家的那些價值觀,在澳門將永遠不會輕易受到挑戰,法律有其阻嚇性,在這11年內沒有人觸犯過。」他總結:「在澳門,在國家安全方面,沒有新型或重大的威脅。若政府認為,在國家安全領域仍有需要研究的問題,那當然就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所載的權利自由和保障清單,可以在所有範圍內行使,生活方式亦受《基本法》保障,純粹把香港模式搬來澳門完全不合適的。」

陶智豪

澳門,當然會認為,中國的兩個特別行政區,在國家的內部和外部安全方面,應具有相似的地位和待遇,北京可能會試圖將對香港的手法同樣運用於澳門

澳門大學法學院院長唐曉晴表示,修改澳門的國安法本身是「有趣的討論」,但他表示「澳門的情況不能與香港的情況相提並論」。
至於澳門國安法的情況,他認為目前做得很好,若要有所修改,必須作研究。關於完善法律,唐曉晴表示,更傾向觀察和思考,看看香港如何運作,再考慮澳門需要做什麼。「(澳門)司法系統運作良好。」

唐曉晴

修改澳門的國安法本身是「有趣的討論」,但澳門的情況不能與香港的情況相提並論。至於澳門國安法的情況,若要有所修改,必須作出研究

律師何睿智認為,外交部駐澳特派員公署冉波最近發表講話時表示,需修改國安法,這「表明北京不再假裝『澳人治澳』」。他續稱:「我認為隨之而來的變化,是使政治異見者保持沉默並判有罪。中國想打壓言論自由。因此,新聞自由,通過扼殺言論自由,消除政治批評,使公眾在典型的市政問題(例如交通標誌和建築工程)上繼續有意見。」

「因此,在香港的解決方案啟發下,他們將使用國安法使澳門人沉默。作為對優秀學生的獎勵,澳門受到更多的打壓。我相信,最終目的是防止任何自由主義者的靈感湧入中國。」他說:「這種恐懼,是獨裁者極權主義政權的典型表現。」

何睿智

中國想打壓言論自由。因此,新聞自由,通過扼殺言論自由,消除政治批評,使公眾在典型的市政問題(例如交通標誌和建築工程)上繼續有意見

律師高禮華認為,冉波的聲明令人難以理解:「因為要作修改,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要立法或修法,有必要確定目前文本的缺陷、漏洞和短處。」「由於目前仍未有國安法相關的案例,從法律技術角度出發,目前的法律已很好,具有適當的犯罪定義和犯罪框架,我無法想到有什麼改變的需要。」

他表示:「跟隨鄰埠的步伐,沒有誘因要立法,只因為在香港,已經厭倦了廢話。澳門與香港不同,擁有自己的身份。如果不是這樣,在兩個地區上只有一個特別行政區。」

高禮華

跟隨鄰埠的步伐,沒有誘因要立法,只因為在香港,已經厭倦了廢話。澳門與香港不同,擁有自己的身份。如果不是這樣,在兩個地區上只有一個特別行政區

議員蘇嘉豪向《澳門平台》表示,《港區國安法》比想像中「辣」很多,影響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港人治港」。他稱,過去兩年的澳門《施政報告》,亦有提及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但到目前仍未有詳細情況:「若有人覺得應該有樣學樣,把香港的國安法內容放在澳門,我認為完全沒有這個需要。」

蘇嘉豪表示,過去11年,澳門從未需要動用有關法律,但已引起澳門社會的自我審查加劇,損害言論自由。「當局把國家安全無限擴充有關定義,甚至濫用國家安全,這是我比較擔憂的。」

蘇嘉豪

若有人覺得應該有樣學樣,把香港的國安法內容放在澳門,我認為完全沒有這個需要。澳門從未需要動用有關法律,但已引起澳門社會的自我審查加劇,損害言論自由

澳門大學副教授余永逸表示,若澳門修改國安法,應會參照香港國安法的內容,使澳門的制度安排上與香港差不多。他又認為,若說需要修改,這應是北京的需要。

聯絡我們

平台媒體,聚焦中葡關係。

平台編輯部

關於我們

電子報

訂閱平台電子報,縱觀全球新聞

@2023 – Copyright Plataforma M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