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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巨變 舊建築無得留低?

王美美

渡船街的「地標」郵亭於本月9日凌晨時分突然被拆卸,可惜和失落成為澳門人對郵亭的最後感受,對成長於八十年代的澳門人來說,郵亭不是一個放在街上的「佈景板」,可以說是陪伴他們成長與他們的日常生活產生關係的建築。

文化評論人李展鵬在他中學時期曾在這一座的圓角正方體的郵亭寄過不少信及聖誕卡給移民外國的朋友,他稱郵亭作為在街道上的公共設施,長時間已成為一個熟悉的城市景觀建設,但亦認為現時少人寄信,郵亭算是成歷史任務,被拆卸變成博物館的展品也無可厚非。

李展鵬稱,澳門的博彩業、房地產業在這幾十年來蓬勃發展,令某些景觀和建築消失,又或是建築仍在,周邊的景觀亦已有所改變。「越是在城市劇烈變化之中,大家會有一種情緒是希望不要摧毁一些舊事物,特別是澳門於2005年申遺成功,加強了澳門人對本土歷史文化的認同感。」他舉例,現時特首辦門外一直延伸至西灣燒灰爐的海岸線被推前,但完全失去功能的一段石堤卻被葡國人保留下來。「這對於澳門人或外地人去追尋澳門的歷史、城市發展很有意義。」
曾擔任六年城規會委員的城市規劃師林翊捷認為郵亭已經被拆走,政府或郵電局有沒有關注到市民的情感需要,關鍵就是新郵亭的外貌。「如果新的郵亭的外貌是有呼喚到舊郵亭的功能和特徵,大家可能在情感上都會比較舒服點,我相信在技術上(郵亭)要做成什麼形狀都不是一件難事。」

保護舊建築重任落在政府

澳門於1976年已制定了文物建築保護法,及後至1992年修訂法規,並羅列了一批文物清單。直至2013年通過《文化遺產保護法》,並在2015年至2019年分別公開諮詢評定19個不動產。「由於澳葡政府時代已制定相關法列,當時能保留不少舊建築。」但李展鵬認為文物清單曾超過20年從未更新,導致當中許多具有價值及特色的建築還是沒有被受保護。林翊捷則認為,由於不少舊建築屬於私人業權,在既要尊重私人財產權,同時又要保護建築物之間,產生了不少遺憾。「尤其是在城規法同文遺法皆未通過前,若業主本身無意去保護舊建築,所有保護建築物的責任全落在政府身上。」

然而,即使兩法出台後,不少舊建築的存亡亦僅是靠城規會這一道防線去爭取,他認為,有些舊建築未必達到文物級別,但有其影響社區風貌的特色,可以在城市規劃上劃出特定的區域或建築物,只保存社區風貌,內裡依然可改動成現代化設施,這樣舊區業主對於保留立面的抗拒會小得多。

位於傳染病大樓選址內,兩幢建於20世紀初的灰色建築物雖屬政府業權但一樣難逃厄運。林翊捷表示,問題在於政府對於保留抑或拆卸的決定,由始至終缺乏清晰及以理服人的論述,亦不願意去與市民解釋或討論。「無人會質疑建傳染大樓的必要性。政府一味強調一定要建成傳染病大樓,其實可否與民間共同討論犧一個牲得更少的選址方案呢?但我感覺到當時政府是完全不願意去同民間去解釋或討論其他選址的可能性,所有的資訊都是政府單向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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