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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服務續約磋商過程欠透明度

澳門的巴士服務合同經過去年8月的短期續約後,將於今年10月屆滿,但政府及兩家巴士營運商至今未跟公眾說明新合同磋商進展。有議員及時事評論員認為,政府處理延伸公共服務合同過程和對巴士的財政援助計算欠缺透明度,不利公眾監督。

經過2013年廉政公署發佈的「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批給」投訴的調查報告後,政府跟本澳巴士營運商在2014年至2016年初陸續訂下新巴士合同,以批給形式及向營運商提供財政援助經營以配合其時廉署要求。此合同在去年7月31日屆滿後,獲政府15個月的短期續約安排。
本報向交通事務局查詢新巴士合同的談判進度及內容走向,而局方的回應僅為 「仍與兩巴[澳巴及澳門新福利]就巴士服務合同進行磋商各項合同細節,具體內容將視乎磋商情況作出公布。」同時,兩家巴士公司管理層亦以正磋商合同細節,時機敏感為由,拒絕向本報述說新合同的談判進展。
議員李靜儀曾於3月27日的立法會全體大會上就巴士服務合同提出口頭質詢,質疑政府未透露與巴士公司的磋商方向和進展,令人憂慮短期續約會否重演。當時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政府在「真心處理」合同問題,對相關工作表現信心。
但李靜儀認為澳門有部分專營或公共服務批給存在「到期前趕工、臨時短期續約」的問題,一直未獲改善,並不利於公眾利益。
「大家都知道這些合同即將屆滿,但每一次都是趕不及,當這工作做得太倉促又或是只做臨時續約時,一些不利於公眾的條款可能會繼續延長,未必合理。」李靜儀對本報說。
她舉例:「[政府]有些資源給巴士公司,作為資助一些居民可以免費或以優惠搭車,但問題是,[巴士公司]是否不用去跟政府作匯報?什麼情況需要匯報?合同是沒有寫明的。」
本地議政團體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也認為政府在去年沒有清楚解釋巴士合同續約15個月的理據,另外也一直未有向公眾交待巴士合同將修改的方向,做法並不妥當。
「[政府]整個合同的磋商過程也是閉門造車,不聽公眾意見。」林宇滔向本報評說。
現行巴士公司也可以以其退役巴士及非巴士司機向私企提供租用服務,如向博彩營運商提供員工接載。「這是法律容許的。但這種服務對現行的公交服務是否完全沒有影響?這是應該可在合同磋商的時候討論的。」林宇滔說。

財政援助

據現行的巴士合同規定,本地巴士公司的收入分為車資及財政援助兩類。財政援助的訂定金額為政府向巴士公司支付以「服務價值」與票款收入之間計算的差額。服務價值的計算取決於巴士公司的營運成本,以及政府對巴士服務的評鑑分數。
交通事務局有於其官方網頁中定期公佈對巴士公司的財政援助及票款收入。但服務價值的計算明細並沒有在政府的公開資訊之列。
林宇滔認為,巴士服務價值計算上的複雜參數,不為公眾容易明白,亦以使公眾缺乏資料去評定財援制度的好壞。「現在用了財政援助的方式,令到公眾對巴士資源投放沒有話語權。」他說。
「[財政]援助的合理性和操作性都出現了疑問,其實是要以去年的數據來估算今年的[財政援助]數據,這真的準確嗎?無論估算是多少,中間有太多變數,[巴士公司]有沒有錢賺都是靠估的,不算是一個很科學合理的方式。」林宇滔續道。
本報向交通諮詢委員會查詢其對現行的巴士財政援助及票價訂定機制的看法,但委員會以相關議題仍在收集會員意見及研究中為由,並未向本報詳述意見。

政策連貫性

林宇滔亦認為,雖然本澳巴士服務在近年已變得穩定,整體服務質素和在非繁忙時間載客量是有見改善,但在整體公交政策上,政府仍是處於「搖搖擺擺」的立場,未有展示出連貫的公交政策目標。
「本屆政府更在意效率為先—這不是公共服務的效率,而是更關注公帑的使用,所以巴士班次的開拓或加班等很手緊,目標像是要省點錢,但這又跟2011年政府所說的以『服務創造需求』來看又是一個不合理的概念。」林宇滔向本報評說。
在提高巴士服務效率的層面,李靜儀和林宇滔均認為政府應鼓勵巴士公司開設更多點對點的快捷巴士路線,以便居民出行更為方便,特別是有助疏導交通繁忙時間時公交拥擠,市民難上車的情況。他們亦認為,政府應就新巴士合同訂定的契機,鼓勵巴士公司增設更多新能源巴士。
澳門公用事業關注會理事長鄭仲輝則認為,要根本地改善本地的公交效率,政府需處理市內道路網擁擠的問題。「政府其實可以積極設計地下路網,以疏通現在在地面上已經非常擠塞的交通。這個因素是現在巴士班次運行不暢順的重要影響因素之一。」鄭仲輝對本報說。

少華 26.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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