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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莫桑比克領導層選舉的協議

莫桑比克總統公佈了達成權力下放協議的好消息。總統在馬普托總統府紅頭宮(Ponta Vermelha)內公佈了這則新消息,該國的電視和廣播進行了直播。德拉卡馬(Afonso Dhlakama )在戈龍戈薩 (Gorongosa)證實並稱讚了這一新聞。但仍然存在其他阻力和不信任。

2月7日,菲利普·紐西(Filipe Nyusi)發言宣布,在與莫桑比克全國抵抗運動黨(Renamo)領導人德拉卡馬(Afonso Dhlakama )進行和平談判並達成共識後,他將向共和國議會提交一份適時修改憲法的提案。2015-2016年的軍事對抗已經遠去,現在這兩位領導人經常在德拉卡馬現居住地戈龍戈薩 (Gorongosa)會面。正如他們之間頻繁的合照、談話和握手一般,關於和平的談判也在穩步進行。而這一次的好消息是修改憲法的提案,其中寫明省長和地區管理人員不再由中央政府任命,由贏得省和區議會選舉的人進行選擇。這一變化滿足了Renamo的願望——在2014選舉中勝選的地區內執政。
到目前為止,已經就省長選舉模式進行了談判。然而在地區層面的變化令人驚訝,因為執政黨莫桑比克解放陣線(Frelimo)並不期望將其納入權力下放計劃中—— 儘管地區層面的變革要等到2024的大選才生效。
該協議還建議市級採用同樣的模式,也就是說,每個市市長也將從各自的議會中產生,而不是直接任命——這是引發更激烈討論的焦點之一。總的來說:在行政管理的各個層面,領導人都會對經由民選出來的各個議會負責,但也因而獲重視。
與權力分散形成對比的是,菲利普·紐西宣布將在每個省設立一個由共和國總統任命的國務秘書職位,其專屬職能是確保「國家主權不受權力下放過程影響」。對此有很多人質疑新任省長和市長將有哪些職能權力。在權力下放之外,還存在與「礦產資源和能源管理,以及土壤和地底下、內陸水域和海上的自然資源」相關的問題。他指出,新提案同樣適用於稅收的創建和變更、領土組織的定義、國防、公共安全和秩序、邊界管制、貨幣發行和外交關係。
菲利普·紐西將權力下放達成的共識描述為莫桑比克和平進程的「巨大進步」。他說:「達成這些進步需要巨大的勇氣,不是源自兩個人的勇氣,而是所有莫桑比克人民有勇氣去做出改變。」
同樣,莫桑比克全國抵抗運動(Renamo)主席德拉卡馬在接受戈龍戈薩(Gorongosa)記者的採訪時對菲利普·紐西的官方聲明做出了回應。他說:「我認為我們已經取得了很多進展。沒有人相信我們能取得如此大的進步。未來其他事情可能會被修正,但可以肯定的是莫桑比克將與今天大不一樣。」

人民該如何?

莫桑比克哲學家和大學校長Severino Ngoenha認為,修改憲法的提議是「兩個人意願的結果」。他說:「兩方作出了決定。這個決定是在公開交流中得出來的,然後才傳遞議會。所以議會究竟是什麼?不是第一個公開辯論的地方嗎?」
Severino Ngoenha 重申:「這項協議在結構上就很薄弱,因為它只考慮了兩個黨派的想法,將普羅大眾的意願拋在一邊」,他並進一步指出,兩黨制的創建伴隨著的是其他莫桑比克政黨成為裝飾品。在分析修改憲法提案的內容時,Ngoenha認為,這項改革的最大贏家是掌控政治系統機構的黨派,因為該方案有利於大型「黨派機構」的出現。
他表示:「權力下放是重新集中了權力,政黨將成為新的君主。」他又指,撤銷市政長官選舉中的直接投票權,表明政治階層正在逃避人民真正的問題。
議會第三大黨莫桑比克民主運動黨(MDM)主席大衛斯.斯曼古(Daviz Simango)說,「這是一個欺騙人民的協議。」他表示,這一共識將導致權力的兩極化——只有利於Frelimo和Renamo。他預測,「這項協議將為在莫桑比克執政過程中不出現新的聲音創造條件。」另一方面,他擔心新省級國務秘書職務最終會集中大量的職權。
其它的議會黨派也持有相同的觀點。莫桑比克人道主義黨(Pahumo)主席Cornelio Quivela說:「重要的是,政黨還是民間社會雙方都要密切注意這一進程開始以來所做出的貢獻。這個決定符合一些人的意願,但不符合多數人的意願。莫桑比克擁有約2800萬居民。」綠黨領導人(Partido Ecologista)João Massango希望莫桑比克人向政府施壓,使憲法的基本問題符合人民的真正意願。議會委員會目前正在分析這一修改憲法的提案,該委員會承諾在3月初發表意見。

公投?是或否?

修改憲法的提案在莫桑比克引發了另一場辯論,非政府組織和MDM認為需要進行全民公投。他們解釋這一要求是合理的,因為憲法規定:「在改變各省和地區主權機關當選人員任命的普遍的、直接的、秘密的、個人的、平等的和定期的選舉權時,必須經過全民公決。 」因此取消市政長官的直接選舉就必須進行全民公投。
在Severino Ngoenha看來,「應該先舉行一次重要的全民公決或重大辯論來探討修正憲法,而不應該是執政黨和其反對派兩方的共識。」他表示,現在一切條件都已具備,包括公眾輿論在內,誰都不想將通向和平的開放之路置於風險之中。
莫桑比克法學家Ericino de Salema不贊同需要全民公決。他強調:「從法律技術的角度來看,可以不公投就進行修正」,並指出1990年的憲法引入了公投的可能性,「但沒有得到最初制憲議會的批准。」這位法學家說,「我只是單純的指出法律有各種不同的解釋方式:其中一種是系統解釋,可能使用的正是這種解釋。」
莫桑比克律師協會代表João Nhampossa的觀點則正好相反:要做出影響每個公民政治自由的變化,必須進行公投。他稱:「如果現在公民已經不能直接投票選出當地市政府長官的話,那我們就處在政治自由被限制的情況之中了,這觸及了人民的基本權利。」他建議對此事進行一場徹底的研究。

路易斯·豐塞卡—《葡新社》/《澳門平台》獨家報導  02.0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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