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從遠處跟進,對何超明的審判奇怪且令人擔憂。完全感受不到司法的寧靜;代理人也沒有專注於應有的平衡。被告的語氣也十分冷靜,只是簡單地回應那不是他做的,他沒有做過;完全不理解為什麼他的手被銬住了。法官主席尖銳和憤怒地闡述了證據;想要為在他當權時受傷的系統雪恥;檢察院要清洗靈魂,抽搐著審問,並向前檢察官展示其憤怒……完全沒有意外地,辯護方放棄了案件,譴責程序阻礙。
這不是一個好兆頭。首先,因為辯護律師方會有怨氣,被告沒有獲得應有的權利;其次,只有堅信案件已經敗訴才能解釋律師方嚴重且罕見的決定;最後,因為他們根本就不應該這麼做。即使他們是正確的,但每個人都有盡可能獲得最好辯護的權力。扭過頭不正視問題不會給辯護律師增光。
我曾經說過,現在我再說一遍。前者檢察官注定被定罪。其實我根本無法知道,也無法陪審以掌握強有力的證據。但是,這個判斷不是在騙人:何超明沒有說明他做了什麼,也沒有人願意聽他解釋。
這是澳門特別行政區17年來最嚴重的案件。前司長歐文龍被判刑一案表明政治權力容易滋生腐敗。嚴格來說,不是什麼新鮮事。真正可怕的是司法管理系統沒有預防或平衡機制。被溺愛的平衡,總是依賴個人無法讓人們對司法公正產生信心。而他們仍然想證明,被指控1500項貪污和濫用權力罪的人在面對檢方起訴裁定時是誠實而平衡的。論點是這名男子在協作工程、旅遊和服務時很爛;但在進程管理方面是個好檢察長。這讓聽眾目瞪口呆。
古步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