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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早完工有獎開壞先例

交局早前公佈今年本澳將有逾千項道路工程,並推出「十招」以優化協調道路工程的管理。其中一項為建立道路工程獎罰機制,建議政府部門及專營機構在招標文件中加大工程延誤罰則或增加提前完工獎勵,讓施工單位以最短時間完成為目標。雖然社會對工程延期加大罰則沒有太大意見,但就對提前完工進行獎勵存在質疑。城規會委員、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陳德勝坦言不認同相關機制,批評做法開壞先例。指承建商有義務履行合同上的責任,依期完成工程。此舉亦可能導致承建商為提前完成工程獲取獎金,而罔顧工程質量,最終令市民受苦。
「雖然獎金唔多,但都係公帑。為咗趕起工程,粗製濫造,完成咗就可以攞獎金。你見到好多公屋工程,甩磚、漏水、電梯門關唔到,點解會咁?都係因為要趕。點解要為咗趕,而令到公屋住戶、市民受苦?」陳德勝指出,履行合同、依時完成工程為承建商的責任,政府不應以獎金作為利誘,反而應對提前完成工程且工程質量合格的優質承建商,在下一次投標時進行加分,此舉對工程公司的聲譽有所帶動。
「工程公司不一定對獎金有好大興趣,但係佢下一次得唔得到標,去養活呢間公司更為重要。加分制度可以視為對優質嘅工程公司一個鼓勵,優質嘅公司理應要長期合作。人唔應該只係向錢睇齊,公司嘅聲譽更加重要。」

道路工程透明度不足 陳:應仿效高士德下水道工程經驗

雖然政府今次提前宣佈今年度將有711項道路工程,外加300多項私人或緊急工程,當中17項涉及主幹道施工,工期橫跨140日至1,000日云云。但政府卻未有事前公佈逾千項工程的詳情,包括各項工程的施工路段、項目、路段等,市民仍然對附近即將開展的道路工程一無所知。陳德勝質疑,政府公佈的711項工程當中,有多少項工程要即時處理?工程是否可以錯開?是否一定要在2017年全部完成?
陳德勝認為,今年度千項工程齊發的主因離不開城市規劃,「因為早期政治據位人未有就城市嘅未來發展深思熟慮,為此做前期嘅基礎工作,時間過去就返唔到轉頭。」他指出,雖然政府就今年將有千項工程事先張揚,但發佈時理應加強科學的數據及公關技巧,並應「開誠佈公」,將所有工程的工期、路段等坦白、詳細地通知市民,讓市民、中小企等做好準備,迎接交通、生意黑暗期。
「其實掘路除咗會影響交通出行,仲會影響中小企嘅生意。因為如果要掘百幾日,中小企嘅生意額起碼跌六七成。特別係飲食業,沙塵滾滾無人幫襯,影響好大。我認為,如果係主幹道掘路,影響中小企,應該要及早公佈。」
陳德勝認為,當局應仿效2011年高士德下水道重整工程般,在工程展開前約半年開始,到坊會向居民介紹工程內容,並委託學術機構在高士德大馬路展開問卷調查,又舉行公開介紹會,以及與職業司機團體舉行座談會,並到高士德周邊學校拜訪等措施,事先向高士德大馬路及附近商戶通知工程即將展開,令商戶有心理準備,「商舖係知道工程係會影響幾多日,就會計數。究竟影響咁多日捱唔捱到?唔係就放假、關門。為咗社會經濟發展,當局應披露相關資訊和諧地解決呢個問題。」

陳:利用社區力量及時通知居民應對掘路工程

「政府力量有限,但民力無窮。」陳德勝認為,除了由政府主動披露及通知相關路段將會進行工程、工程內容及影響範圍外,當局亦可以仿效社區警務聯絡機制般,透過社團向市民通知道路工程及相關的交通改道、巴士站遷移等訊息,讓市民及早得知住處附近將會進行工程,做好準備。
「社會要發展,不得不掘路,過往社會發展緩慢,導致管道、基礎設施落後。」陳德勝認為,政府對基礎設施進行規劃、更新,做法無可厚非,值得鼓勵,「為咗城市發展而掘路,政府嘅立場無錯。」但對於道路工程的資訊透明度仍有改善空間,應提升資訊透明度,公佈所有道路工程的詳細情況,讓市民及商戶及早做好準備應對掘路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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