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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士津貼

澳門政府將撥出7800萬澳門元作為不滿現殘疾補助津貼要求的殘疾人士,作為新的臨時津貼,澳門社會工作局本周宣佈。

目前,澳門有提供給殘疾人士的津貼,但大部分有精神問題的殘疾人士申請津貼,都被社會保障基金拒絕(FSS),因為他們在喪失勞動力時並不是勞動者。“我們正在盡我們所能使殘疾人享有平等的地位,但我們需要時間,因此政府將通過社會工作局落實這項臨時措施”,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表示。

從2014年7月21日至12月31日,只要符合最低要求的有關人士,例如,澳門永久居民、已向社保基金供款至少36個月以及經社保基金會證明喪失謀生能力,符合以上條件者可以申請每月3180澳門元(400美元)的津貼。

津貼發放“追溯期最長至開始接受申請的月份”,社工局局長容光耀解釋說。“據我們統計,這項津貼將發放給1300個人,涉及金額為7800萬澳門元(978萬美元)”,他補充。

根據社工局的資料,澳門有10000到11000位殘疾人士。去年初,根據該局的資訊,8111位殘疾人士領到殘疾津貼。每年,殘疾津貼都會發放給永久居民,或者說那些在澳門出生或居住超過7年的、提交了殘疾程度證明且有殘疾證的居民。

該津貼制度規定,殘疾分為四個等級(輕度、中度、重度和極重度)和六種類型(視覺、聽覺、言語、運動、智力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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