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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日報》引述案情指,2025年3月11日選舉期間,被告在Facebook專頁「高登起底組」發文支持個別候選人,同時以「敗類、無人性、涼薄」等字眼辱罵本澳多個社團,指責其「堅持反對莊荷加人工,以及繼續支持政府輸入外勞」。因帖文同時附有選舉提名表,故衍生上述兩項控罪。
被告在庭上承認發佈涉案帖文,但否認意圖影響他人投票給相關社團,強調發文僅為支持特定候選人且無從中獲利。他當庭認錯,承認不應以辱罵字眼攻擊社團,解釋當時是出於一時氣憤才發表相關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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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兩個社團的證人作供稱,其機構長期致力保障本地人就業,一直爭取禁止莊荷等三個工種輸入外僱。他們指被告的帖文嚴重損害社團聲譽,加上正值選舉期間,擔心會引起大眾誤解並對選舉造成負面影響。
廉署證人亦表示,經檢視相關社團文件及立法會質詢等證據後,證實該兩社團並無「反對莊荷加人工及支持輸入外勞」的立場。
在結案陳詞階段,控方指被告帖文內容與事實不符,綜合證據足以證實控罪;辯方律師則反駁,帖文純屬個人自發,被告並無作出脅迫或欺詐行為,不構成選舉法下的犯罪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