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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內地男子姓陳(36歲,報稱商人),與事主本為朋友。司警現以「相當巨額詐騙罪」對陳某落案,並移送檢察院偵辦;而事主因涉嫌觸犯「為賭博之不法借貸罪」,亦被當局另立案調查。
《澳門日報》引述案情指,陳某於上月下旬主動游說事主合資放貸。他聲稱辦理大額買碼可獲賭場的「泥碼」回贈,利潤可兩人平分。
陳某提議事主出資400萬港元現金作為「對碼」本金(承諾不會借予他人),自己則負責出資放貸。事主信以為真,自上月29日起多次合作,先後賺取合共3.3萬港元回贈,且每次均能取回全額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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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上週三(10日),陳某訛稱有賭客(即在逃同黨)需要借錢,要求事主帶同400萬港元到路氹某賭場會合。期間,陳某將10萬港元借予該同黨,卻暗中將事主的400萬港元籌碼據為己有並伺機逃脫,同黨隨後亦推說不知情並離開。事主與陳某失聯後驚覺受騙,於翌日(11日)報警。
司警調查證實,陳某與該名「賭客」實為同黨,兩人事後會合並將其中370萬港元籌碼兌換成現金。週二傍晚6時,事主在路氹另一賭場發現陳某,將其截獲並交予司警處理。警方隨後在陳某的酒店房間及其賭場賬戶內,合共起回232.2萬港元贓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