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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沒有國家安全的『一國兩制』,就是無本之木;『一國』之本不牢,『兩制』之基必垮。」
與大多數議員一樣,邱庭彪發言時表示,有關立法是維護國家安全不可或缺的一項措施,也是落實「一國兩制」原則的前提。
法案規定律師參與國安案件訴訟前,須要獲得法官特別許可,而發出特別許可前須取得國安委具約束力意見,之後不得提出聲明異議或司法上訴。會上,官委議員李煥江希望政府就以上規定作出說明。
陳子勁回應指,法案提出同時修改《司法組織綱要法》,議員所關注的新增的規定「絕對無刻意去剝奪當事人的辯護權」,並強調「政府已聽取了財政部門、司法機關及律師界的專業意見,並形成共識。他補充,「其實就是要建立防火牆,來確保國家安全的底線。」
根據草案,律師資格的證明不僅可適用於刑事案件,亦可出現在其他司法程序中,只要「具權限司法當局有合理理由認為存在國家安全利益保護必要的任何性質」。
另外,所有司長、立法會主席及終審法院院長均對國務院發佈的《「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白皮書表示認同。
在新聞局發出的新聞稿中,行政長官岑浩輝指,白皮書為澳門特區進一步推進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指明方向。他又指,2023年澳門特區對《維護國家安全法》進行了修改完善,強調政府將健全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