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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局作為推動體育發展的核心機構,主要職責為編製及執行體育政策,並負責籌辦大型活動,包括每年11月舉辦的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以及支援十五運會及殘特奧會澳門賽區的籌備工作,同時負責管轄及管理公共體育設施及設備。
文化局則負責制定及推行澳門文化發展及保護文化遺產,推動文學、藝術、學術研究及生活美學的發展,促進並發展區域性及國際性的文化交流和合作。
兩局合併後可望組成一個職能更全面的新部門,負責協調體育與文化領域的相關政策,並在社會文化司的統一架構下強化整合治理。據知情人士表示,合併旨在提升管治效能與協調,同時繼續保持體育與文化各自專業特性。
合併方案推進之際,體育局局長張子軒本週確認將調任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若方案最終落實,將標誌著澳門特區行政架構的一項重大結構性調整,為文化及體育領域的協同治理開啟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