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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銳敏指出,競選宣傳期即將展開,呼籲已登記選民妥善安排時間,在選舉日行使投票權。他特別強調公職人員、公共資本企業及承批公司員工,雖須在執勤時保持政治中立,但仍享有公民權利,可在非工作時間參與競選活動及投票。選管會近日接獲多項查詢,涉及公共部門人員參與選舉的權利與限制,因而作出進一步說明。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第96條,公共部門及企業若須在選舉日維持運作,必須容許員工於當值期間前往投票站投票,並應提供合理便利,例如安排車輛接送,但全程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拉票或宣傳,以確保選舉中立性。
此外,一般社團活動及服務無需因選舉停止,公共部門及企業可繼續與社團合作,惟須嚴格區分日常活動與競選宣傳,避免抵觸選舉法規。
盛銳敏表示,立法會選舉是特區重要政治活動,市民既有權利也有義務參與。他鼓勵公職人員以身作則,積極投票並帶動親友參與,共同實踐公民教育,為社會未來謀求福祉。
距離9月14日投票日不足一個月,各候選名單正積極籌備競選工作,選管會呼籲社會共同維護選舉公正與參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