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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指出,俗稱「藍的」和「紅的」的特別的士長期未能達到每月最低出車數量的要求,尤其在日間上下班高峰時段,接近100%不達標。即使按照交通事務局已降低的出車量標準計算,在總計783天中,「藍的」僅有9天達標,而「紅的」更只有1天,分別約佔1.15%和0.13%。報告同時發現,針對電召的士服務長期不達標的情況,交通事務局僅作過一次處罰。
在回應時,運輸工務司司長譚偉文對審計報告指出的問題高度重視。他強調,交通事務局作為特別的士服務的專責監察部門,確實存在問題與不足,對此將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目前,譚偉文已責成交通事務局全面檢討現行對特別的士服務監管工作的整個流程及規章制度,並認真、嚴肅地跟進審計報告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交通事務局將啟動內部調查程序,並承諾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進行整改,全面加強及完善特別的士營運的監管工作,以保障公共利益及確保各項公共交通服務的正常營運。
針對審計報告的內容,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金龍集團旗下承批公司)透過電台回應表示,公司將繼續按照特區政府的要求,竭盡所能完善機制並提升服務品質。該公司指出,8年來雖然經歷多次營運模式調整,但現有模式與時代步伐逐漸脫節。他們期望在特區政府的引導下,與社會各界共同探索符合市場需求的新模式,為居民和旅客提供更便捷的士出行服務,並將繼續虛心聆聽社會聲音,迎接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