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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修訂協議二》將於3月1日正式實施,內容包括進一步降低了澳門服務提供者的准入門檻,取消了在澳門從事實質性經營3年的年限要求,使初創企業能夠更早地享受CEPA的優惠待遇。
經濟財政司司長戴建業出席宣講會並致辭指,未來,特區政府將繼續與國家有關部委緊密溝通和合作,用好用足包括CEPA在內的各項中央惠澳措施,加快推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參與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共同推動服務貿易的高質量發展,在國家對外開放中更好發揮澳門作用。
此外,《修訂協議二》還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試點城市註册的澳資企業選擇使用澳門法律為合同適用法。
新協議亦涵蓋高新科技、金融服務、視聽文化等服務領域。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表示,這為支持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提供了新機遇和新空間,也為建築工程、會計、醫療、教育等專業人士到內地發展提供了更多便利,拓寬了專業服務的發展空間,為澳門社會各界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提供了更為有利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