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環境保護局發出的新聞稿稱,2023年各類空氣污染物的年均濃度較峰值水平下降了17%至86%,表明近年來粵港澳三地實施的減排措施在改善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量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然而,臭氧的年均濃度在近幾年保持穩定,顯示區域內光化學污染問題仍待解決。
為改善臭氧污染問題,相關研究《大灣區光化學臭氧污染及區域和跨區域傳輸特徵研究》已於今年年初完成,研究結果為三地進一步了解大灣區臭氧的成因及其區域和跨區域的傳播特性提供了科學依據。
香港特區政府繼續推進《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香港清新空氣藍圖2035》及《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中的措施,涵蓋交通、發電廠和非道路機械排放管制,提升空氣質量。自2019年起,香港與灣區城市合作設立珠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區,要求船隻使用合規燃料,遠洋船隻停泊時使用清潔燃料。香港還在修訂《空氣污染管制(船用輕質柴油)規例》,進一步降低船用柴油含硫量上限。

在車輛方面,香港政府計劃到2027年底淘汰約40,000輛歐盟四期柴油車,且使用路邊遙測設備監管廢氣排放。政府還計劃於2035年或之前停止新登記燃油和混合動力私家車,並在2027年底前投入約700輛電動巴士和3,000輛電動的士,力爭到2050年實現車輛零排放。電動車數量從2019年約14,000輛增至2023年9月超過102,000輛,增長約7倍。
廣東省發布並實施多項地方政策,如《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實施廠區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監控要求的通告》,並推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廣東加強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管理,推進“車、油、路、企”統籌管理,並定期開展工程機械油品質量和排放抽查。
澳門特區政府致力改善空氣質量,發布《澳門長期減碳策略》及「澳門電動車推廣計劃」,推動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減排。澳門加強車輛尾氣排放管控、推廣環保車輛,並通過淘汰舊車及進口管控高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產品,提升空氣質量。
區域空氣監測網絡由粵港澳三地23個監測站組成,由廣東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香港環境保護署、澳門環境保護局及澳門地球物理氣象局負責協調、管理與運營,並發布監測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