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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被告被列為「積極參加者」,當中判刑最重的是鄒家成,判囚7年9個月。
案件涉及47人組織及參與「35+」計劃,並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進行判刑。
其餘被告的刑期介乎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其中,何桂藍被判入獄7年,黃之鋒判囚4年8個月,劉穎匡判囚4年5個月,岑敖暉判囚4年6個月。
此外,從犯證人林景楠被判入獄5年2個月。
其餘被告被列為「積極參加者」,當中判刑最重的是鄒家成,判囚7年9個月。
案件涉及47人組織及參與「35+」計劃,並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進行判刑。
其餘被告的刑期介乎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其中,何桂藍被判入獄7年,黃之鋒判囚4年8個月,劉穎匡判囚4年5個月,岑敖暉判囚4年6個月。
此外,從犯證人林景楠被判入獄5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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