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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政府經常以『施工難度大、技術複雜』等理由直判,不單止無法確保工程質量,而且破壞市場競爭,甚至引起社會產生『利益輸送』的質疑,嚴重影響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
他指出,根據現行「採購法」規定,工程的估價等於或超過澳門元1,500萬元、取得財貨及服務的估價等於或超過澳門元450萬元項目,招標屬強制性。他以「祐漢新村第八街公共房屋建造工程-基礎及地庫」為例,「政府以詢價招標形式邀請5間公司,投標價由1.19至1.83億元」。
他表示,「該項目直判並非首次發生」,並指出去年公建局將該工程的編制計劃直接判給香港華藝設計(澳門)有限公司。
林宇滔指,華藝曾「多次」獲政府直判工程,又舉出一些認為是「濫用直判」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