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提出,由國家組織建設「網絡身份認證公共服務基礎設施」,旨在建成「國家網絡身份認證公共服務平台」,為社會公眾統一簽發「網號」「網證」。個人在互聯網服務中,可使用「網號」「網證」進行非明文登記、核驗,無需向互聯網平台等提供明文個人身份信息。
辦法指出,提出的目的是為了「可以最大限度減少互聯網平台以落實『實名制』為由超範圍採集、留存公民個人信息」。
中國公安部、國家網信辦等研究起草了上述辦法的徵求意見稿,並於上月26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今年8月25日。
如何申領「網號」「網證」
申領「網號」、「網證」需要用戶提供身份證件識別及人臉識別,同時關聯手機號。用戶將獲得一張虛擬「網絡身份證」,以此向需要實名認證的網絡平台進行認證,而毋需再輸入姓名和身分證字號。
《辦法》指出,可供申請的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居住證、台灣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中國公民普通護照(華僑)等。
自願申領、自願接入
《辦法》強調,「網號」、「網證」的推動採取自願申領原則,包括個人自願申領、平台自願接入、有關部門自願推廣應用,鼓勵互聯網平台自願接入公共服務。
《成都商報》3日報導,目前用於申領和使用網號、網證的「國家網絡身份認證APP(試點版)」已在多個應用程式商店上線,使用場景共67個,包括國家政務服務平台、中國鐵路12306、微信、淘寶、小紅書、QQ等。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2015年12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第二屆世界互聯網大會上發言提出: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指出要堅持依法治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
自2015年起,與互聯網相關的一系列文件出台,包括《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管理規定》《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等,以及於2017年正式實施的《網絡安全法》。
相關法律規定,不同網路服務運營者應當要求使用者「實名制」,明確不得向未實名用戶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