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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志受賄案:我沒有做錯,只是打了擦邊球

助理檢察長江志涉嫌受賄「拆案」昨(16日)於中級法院續審。主審法官、中級法院院長唐曉峰及助審法官陳廣勝對江志的職業操守提出質疑,江志繼續自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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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就江志以職務之便操縱訴訟程序及刑事偵查結果,處理扣押物方式、案件歸檔手法、協助嫌犯或涉案人脫罪及收受利益等行為進行抗辯。江志在部份指控中承認自己行為「打擦邊球」,惟堅稱自己沒有違法意圖

將扣押品剪爛後歸還

主審法官及助審法官唐曉峰和陳廣勝質疑江志,在一宗假冒品牌商品案中處理扣押物的手法。江志辯駁稱扣押物被鑑定為假貨後,海關兩年來都沒有帶相關人士前來宣誓,因此將案件歸檔。他辯稱指不想「拋個波畀海關」,故將扣押物剪爛後,將裡面的部件歸還。江志亦被唐曉峰質疑其在另一宗加重盜竊罪中,沒有將案件清楚定性便歸案的做法。

曾收取60,000元協助移民

江志亦被指控曾收受利益,而協助處理投資移民事項。江志稱曾收取一名收養小孩的女士60,000元,協助其處理投資移民事務。惟該女士其後指貿促局內有人幫她處理,故江志將款項全數歸還。陳廣勝質問江志指,為甚麼江志知悉貿促局有人受賄而不向廉政公署舉報,江志解釋指自己當時未完全清楚實際情況。

隱暪利益申報

此外,法庭亦對江志的職業操守及隱暪申報等行為提出質疑。控訴書提及江志查閱其他同事的卷宗,江志辯駁指自己有權查閱部份檢察官的卷宗,加上自己已徵得其同意查看,並指實際情況「不是起訴書那樣形容」。

陳廣勝其後問及身為助理檢察長的江志為甚麼有時間做研究和出版書籍,江志解釋指這是他的興趣。陳廣勝指法律要求檢察官要專職,質疑江志公務繁忙卻亦有空餘時間出書。江志指自己曾答應就新移民因嫁娶來澳做報告,在「湘澳互惠基金認購紀錄」中被記錄為「婚姻」,涉及20,000元報酬。他亦解釋指記錄中另一個30萬的金額,屬出版《賭場人和事》的版權稅,但因為公務繁忙便沒有再寫。他辯駁指沒有想到私人債務亦須申報,並非故意隱暪檢察長。

「打咗少少擦邊球」

江志曾為第二被告商人蔡秀英的「契仔」劉海貴涉嫌吸毒一案中出庭作證,唐曉峰質疑其在作證前沒經檢察長同意的決定有違職業操守。江志指只是想用合法方式幫助當事人,希望當事人能在法庭的表現會更好。他承認自己的行為在程序上有問題,但強調自己沒有錯:「只係打咗少少擦邊球。」

「呢個世界上有人渣」

江志被問及對舉報他的黃光飛時言語激動,形容對方令他相信這個世界上有「人渣」。他指自己在2012年的一宗案件中,認識當時身為被告人朋友的黃光飛。他與對方食飯數次,並認為自己當時「光明正大」地幫助他不少,惟對方卻在2020時舉報他,令他感到疑感。

本案於明日早上10時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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