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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一、撤銷第23/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二、解除第166/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所採取的特別措施。三、廢止第23/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及第166/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四、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特區政府於2020年1月設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直接隸屬行政長官運作,負責制定疫情期間的防控措施。
抗疫專頁更名並歸衛生局恆常管理
「抗疫專頁」更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專頁」,歸入衛生局專題網頁作恆常性管理;專頁內的新冠病毒感染個案數據維持每周更新1次;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接種數據維持每月更新1次;取消公佈查詢熱線統計數字;
「新冠疫苗專頁」歸入衛生局專題網頁作恆常性管理。